住家門前梯級設置魚缸養鯉魚的淡濱尼組屋屋主,在向建屋發展局提出上訴被駁回後,已在昨日(4月24日)拆除魚缸,恢複梯級原狀。
記者昨日走訪位于淡濱尼41街第415座的單位,只見魚缸的玻璃片和支撐裝置已拆除,魚缸內10多條鯉魚也不見蹤影。
淡濱尼市鎮會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市鎮會提議協助屋主拆除魚缸,但被拒絕。我們也建議他將鯉魚轉移至社區魚池,但他表示不考慮這麽做,並在昨日拆除魚缸。”
記者嘗試向陳姓屋主(60多歲)了解更多詳情,但他謝絕訪問。
爲爭取保留自家門前梯級上的魚缸,屋主半年多來一再向建屋局提出上訴,但上訴終在本月9日被駁回,屋主須拆除魚缸。
建屋局當時告訴本報,除了安全考量,魚缸所在的單位外階梯屬于公共設施,而屋主要安裝任何固定裝置都只能在單位內,不能裝在公共設施上,否則將違反市鎮會條例。
陳姓屋主當時受訪時則說,多次上訴不成功,他已感到非常疲憊。他說:“魚缸很容易拆,要考慮的問題是鯉魚該如何安置,之後才考慮社區花園的提議。”他也認爲,建屋局在處理他的上訴時完全按照條規,沒考慮到魚缸在社區裏扮演的角色。
對于魚缸被拆遷,不少居民表示惋惜,但可以理解當局的決定。吳金白麗(58歲,護理助理)說:“畢竟這裏還是政府組屋,不能隨意就讓人違反條例,否則以後有人有樣學樣。”
王景正(36歲,私召車司機)則認爲,魚缸拆了非常可惜。“魚缸這麽多年來都沒有事,也沒有人受傷或影響到任何人,所以我不覺得屋主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