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小四的兒子不斷被“大塊頭”同學欺負,輔助教師接兒子撞見“校霸”,上前理論後起爭執,一怒之下動手,結果被判坐牢七周。
被告陳清泰(42歲)案發時是一名輔助教師(adjunct teacher)。他昨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罪後被判刑。受害者當時10歲,是一名小四生,與被告的兒子是同學。
根據代表律師求情書,被告念小四的兒子,在2017年初開始被一名“大塊頭”的同學欺負,這名同學不但爆粗口罵他的兒子,還逼其他同學不能與被告的兒子接觸。
案情顯示,被告在前年7月7日下午1時15分左右,到學校接兒子下課。他碰巧見到受害者走出校門,因此想和他談一談,希望對方停止欺負兒子。
被告在過程中情緒變得激動,將受害者推倒在附近的垃圾槽,還把他壓在牆壁上說:“你以爲你個子長得大就能欺負人,你可以欺負我的兒子我也可以欺負你!”
受害者事後到警局報案,並到醫院接受治療,發現一根肋骨有輕微骨折。
贏必勝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曾經因孩子在學校遭遇霸淩事故而到學校投訴,但是校方卻沒有處理,最終不了了之。
被告碰巧遇見受害者時,想要親自理論,但是受害者態度囂張,被告一怒之下才會動手。
代表律師強調,被告並不是特地到學校找受害者,他只是愛兒心切才會一時糊塗犯案,希望法官只判他坐牢四周。
律師指出,受害者事後在學校到處散播謠言,甚至說被告是一名“殺人犯”,對被告兒子的霸淩更加嚴重,以致他在學校沒有任何朋友。
律師說,被告的兒子今年小六,原本在學校成績最好的班級就讀,但是他因爲霸淩事件成績一落千丈,被轉到了其他班級。
主控官認爲,被告的行爲罪不可恕,無論如何都不該對幼童下手,希望法官判他坐牢八至九周。
法官下判時表示,同意控方的立場,但是念在被告並不是預謀犯案,判他坐牢七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