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設立一個獨立理事會,現有公共服務機制已足以跟進並應對網上假信息的問題,而通過議員直接在國會對政府行政部門進行問責,也是一個較有效率的制衡方法。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國會就《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進行二讀,針對官委議員特斯拉、王麗婷和郭秀欽早前提出的修改法案建議作出回應時,發表上述看法。
這三名官委議員提出應在新法案中涵蓋一個闡明更多立法原則的條文,包括設立獨立的理事會來跟進網上假信息問題,並監督執法情況。
尚穆根說,他能理解三名官委議員的這項建議出自好意,可推進國人就這個課題相互對話,增進對這個法案的了解。“但是,設立另一個理事會是否是最佳方法?這麽做會不會導致官僚結構不必要的臃腫?”尚穆根認爲,現有公共服務體系與機制足以執行並承擔獨立理事會應對網上假信息問題的職責與功能。
至于透過理事會監督執法情況,尚穆根指出,透過法庭及國會等現有公共體系與機制,或是更有效率的問責方式。他說:“議員在任何時候有疑問都可通過國會提問,而這些問題都會一一獲得解答,國會便是一個代表體系。”
另外,三名官委議員也希望在法案添加條文,闡明政府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在公衆眼裏必須能站得住腳;上訴程序必須是迅速、低成本的。三人也發現許多人對法案如何定義假信息和公共利益存有異議,不少人也對公共利益涵蓋了“削弱民衆對公共機構的信心”這一項感到不滿。
尚穆根在回應中說:“對于應該如何定義及斷定事實及假信息,我們應借鑒已建立的原則機制,闡明一些定義而不是另一些,對強化這整個執法過程毫無益處。我們應將這些事項交給法律,如果有必要,法庭將決定什麽是假信息,什麽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