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詢問
針對議員李美花提問我國會否參考其他國家和城市監管電動踏板車的條例,藍彬明指出,政府將繼續參考其他國家和城市的做法,但會根據本地的情況和國人的需求制定應對方式。
公衆雖然對個人代步工具的安全隱患感到擔憂,但當局認爲,解決安全顧慮的做法並非禁止使用個人代步工具,而是培養安全騎行的文化。
衛生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答複李美花(義順集選區)的提問時指出這點。
李美花提問,我國會否參考德國柏林和法國巴黎等城市的個人代步工具監管條例,甚至有沒有可能效仿巴黎的做法,禁止電動踏板車騎上人行道。
藍彬明指出,政府將繼續參考其他國家和城市的做法。不同國家和地區采取的方式不同,我國在個人代步工具監管方面也要根據本地的情況和國人的需求制定應對方式。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于2015年經過廣泛咨詢後,建議允許人行道使用電動踏板車,不過必須制定明確的守則,確保騎行安全。
藍彬明說:“我們明白議員和公衆表達的安全顧慮。不過解決的方法並不是禁止電動踏板車,而是培養正確的文化,讓電動踏板車使用者能安全、負責任地在允許騎行的地方騎行。”
我國已從2月1日起,將所有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騎行的最高時速從每小時15公裏減至10公裏。政府將繼續向公衆宣導和定期執法,並鼓勵公衆舉報違例騎行的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
涉及個人代步工具的事故頻發,引起議員關注。穆仁理(武吉巴督區)指出,有年邁居民在組屋樓下被騎行個人代步工具者撞上,他因此問交通部能否把組屋底層電梯口和信箱等處劃爲行人專用區,減少類似事故發生。
藍彬明說,根據現有條例,市鎮理事會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制定組屋底層的空間使用條規。個別市鎮會如果認爲有必要,可以禁止公衆在組屋底層使用個人代步工具。
畢丹星:何不一視同仁統一所有組屋底層條例
對此,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問政府,何不修改條例,統一所有組屋底層的個人代步工具使用條例以防不測,而不是讓不同市鎮實施不同的條例。
但藍彬明認爲現有安排較爲適宜。他說:“每個組屋底層的格局各有不同……我們認識到安全至關重要。市鎮會如果認爲有必要在組屋底層禁止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它們可根據市鎮會的附屬細則這麽做。”
我們明白議員和公衆表達的安全顧慮。不過解決的方法並不是禁止電動踏板車,而是培養正確的文化,讓電動踏板車使用者能安全、負責任地在允許騎行的地方騎行。
——衛生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