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立大學檢討性相關不當行爲紀律框架的委員會提出初步建議,加重這類行爲的懲罰,包括讓犯案學生停學至少一年,並在畢業成績記錄中列明曾被停學。
國大校董會董事郭運光昨早以委員會主席身份發電郵給學生、職員與校友透露工作進展。她指出,有必要重新調整處罰框架,加重性相關不當行爲的懲罰,以達到強有力的阻嚇作用,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委員會提出四個建議,並會進一步向各方咨詢。建議包括讓犯下性相關不當行爲學生停學至少一年;犯下嚴重罪行學生則開除;犯案學生在獲准回返學校前須有輔導員或醫療人員(或兩者)的證明,顯示學生已接受治療與改造。
委員會也建議實行新的處分,在畢業生成績記錄(transcript)列明學生曾被令停學,這份記錄是供學生申請實習或工作時使用,被停學的這一點會保留在記錄一段時期。電郵未透露“一段時期”的是多久。
6月中公布最終檢討報告
根據電郵內容,委員會進一步收集意見後,會在6月中公布最終的檢討報告,預料到時會有更多細節。接下來三個星期,委員會將舉辦更多對話會,向學生、校友和專家收集反饋。
委員會也將委任獨立研究顧問公司展開網上調查,收集學生反饋。反饋者的身份保密,所收集到的集體反饋會同學生分享。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近期會收到短信和電郵,邀請他們參加調查。
在決定初步建議前,委員會過去兩個星期已咨詢學生團體、宿舍代表和專家,確保所提出的建議反映最佳作業程序,以及大學社群的需求和期望。委員會也在檢討大學設立受害者支援單位的計劃,這個部門將有曾受訓且有經驗的工作人員來協助受害學生,從學生舉報事件的那一刻開始提供援助。
國大學生事務處處長彭宇杆副教授昨天也發電郵通知學生報名參加對話會,六場對話會將在本月22日至30日之間在國大舉行。
國大學生葉淨薇(23歲)認爲,建議措施必須傳達強有力的阻嚇信息。“停學至少一年、並開除嚴重犯案者是合理的,在成績記錄列明犯案學生曾被停學,可讓雇主有一個參考,了解求職者的紀律,但與此同時建議中沒有說這個‘汙點’記錄會永久保留,我覺得也算合理。學校也應在懲罰與讓學生有改造機會之間取得平衡。”
國大女生馬芸上個月18日在社交媒體公開在宿舍廁所遭偷拍的經曆後,引起社會關注。國大事後成立委員會,檢討性相關不當行爲紀律框架。校方也增派保安員,加強宿舍的巡邏力度,並已陸續在校園更多地點增設電眼、翻新宿舍和體育設施的廁所隔間,加強隱私。
6月至8月舉行的迎新營,國大學生會也已獲校方批准,在校內保安之外,讓學生會執委分組到宿舍巡邏,進一步保障新生的安全。
教育部長王乙康日前在國會回應議員詢問時強調,大學不能再以“兩次犯錯就開除”的原則作爲標准方式,但也不應把涉案者一概開除。懲罰須同罪責相稱。所有公立大學也會檢討紀律框架,校方政策和程序須跟上時代步伐,才能爲學生提供安全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