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帶進未經我國當局檢測的7400個驗孕棒以及8401個排卵檢測器,35歲家庭主婦在機場被逮捕,被判罰款1萬6000元。
被告潘鳳面對八項觸犯衛生産品法令的控狀,她前天承認其中兩項控狀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是在2016年3月30日早上6時左右,從中國抵境樟宜機場。
她在關卡被移民局官員攔下,並在她的行李箱內搜出了7400個“David Pregnancy Test”驗孕棒以及8201個“David Ovulation Test”排卵檢測器。
調查人員當天傍晚到她的家搜查,起獲了另外兩千多支驗孕棒及排卵檢測器。
被告網售驗孕棒約兩年
她接受調查時承認,進口這些物品是爲了在購物網站Qoo10售賣,每支驗孕棒可賣3角5分,而排卵檢測器可以賣4角錢。
控方表示,被告未持有准證進口驗孕棒以及排卵檢測器,而且她帶進我國的兩種産品都未經當局檢測。
主控官指出,未經檢測的驗孕棒以及排卵檢測器不能保證准確度,很有可能造成使用者被誤導而做出錯誤決定,例如誤以爲沒懷孕而做出危及胎兒舉動,或者算錯排卵期錯失懷孕的機會。
調查也顯示,被告已經在網上賣驗孕棒以及排卵檢測器約兩年,而她每支産品都能賺約2角錢,每個月賺約2000元。
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因爲見到購物平台上也有很多其他人售賣相同産品,才學著賣以便賺外快,盼法官輕判。
律師指出,當局近年來沒有提控其他賣家。控方對此表示,因爲許多賣家在網上都並沒有放真實資料,當局要執法並不容易,因此更需要嚴懲被告以示阻嚇。
法官下判時表示,考慮到産品的數量,以及她是爲了售賣才會非法將産品帶進我國,判她罰款1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