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男子入境新加坡時,被搜出行李箱內襯藏有重量約兩公斤的冰毒。男子被判死刑後喊冤,聲稱爲賺快錢才幫朋友帶行李箱與現金來新,對于藏毒一事毫不知情。
最高法院上訴庭接受男子說辭,昨早推翻其進口毒品的罪名,讓他逃過鬼門關。
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在書面裁決中指出,控方未舉出充分證據來證明被告確實知道他所攜帶入境的是毒品。
大法官說:“倘若一個人不曉得自己持有毒品,那麽從法律上而言,他就不能被裁定爲擁毒。”
現年36歲的被告艾迪裏(Adili Chibuike Ejike)聞判後喜極而泣。休庭後,他隔著被告欄玻璃窗告訴媒體記者,自己迫不及待想回家鄉,與家人團聚。
被控攜帶近2公斤冰毒入境
艾迪裏面對一項抵觸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11年11月13日攜帶不少于1.961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稱冰毒)入境新加坡,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和死刑。
上訴庭昨早對他的上訴發表裁決。
庭上揭露,來自尼日利亞某鄉村的艾迪裏只有小學教育水平。他原本在家鄉經營汽車零件供應生意,只做了一年就結業。案發前約三個月,經濟陷入困境的他向童年朋友借錢,對方聲稱可給他一筆約2000美元(約2748新元)的酬勞,並要求他交出護照。
艾迪裏聲稱,朋友要求他攜帶一個褐色行李箱與約5000美元(約6871新元)現鈔前來新加坡,抵達後把行李箱與現金交給一名男子。
艾迪裏于是按照朋友的指示,2011年11月12日從尼日利亞飛往卡塔爾轉機,隔天抵達新加坡。結果,艾迪裏在機場入境處被攔下,並且被搜出行李箱內藏有兩包冰毒。
艾迪裏說,如果他知道朋友交給他的是毒品,他絕不會答應接下這份差事。控方則駁斥,艾迪裏是故意不查問清楚,他並非真的不曉得自己攜帶毒品入境。
毒品藏行李箱內襯
不過,三司認爲,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知道行李箱的內容,即使被告事先詢問朋友,對方不可能告訴他實情。而且,毒品是藏在行李箱內襯,若被告打開行李箱查看,他也無法發現毒品。
既然不知道箱子藏有毒品,被告進口毒品的罪名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