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近幾天展開執法行動,共扣押了三家零售商所展示的九輛不合規格的個人代步工具,並做進一步調查。
根據陸交局昨天的面簿貼文,Scooter Hub、Green Power和WarehouseSG這三家店內出現重量介于25.64至33.42公斤的個人代步工具。
根據活躍通勤法令,個人代步工具與電動腳踏車的重量不可超過20公斤,寬度不超過70公分,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裏。
零售商展示、刊登廣告或售賣不合規格的個人代步工具都屬違法行爲。
《聯合早報》昨天聯系上述三家零售商,向他們了解情況。
Scooter Hub負責人王婧芳(29歲)受訪時說,被陸交局扣押的電動踏板車是一名顧客約一個月前送到高文分店進行維修的,至今未付款,他們也聯系不上這名顧客。
Green Power負責人孫小姐則說,陸交局扣押的是一名熟客騎來店內的不合規電動踏板車,並非她店內售賣的款式。
Warehouse SG商店經理洪漢彬(24歲)透露,該店遭扣押的七輛個人代步工具中,有一輛是顧客送修的,另一輛則要送去給海外顧客,並非要賣給本地人。
他也稱,其余五輛則是兩年前購買的款式,重21公斤,一般收在儲藏室裏。但他們目前正在按照政府列下的條規將這五輛個人代步工具改爲合規的再售賣,才會從儲藏室取出。他說,有關的修改已進入最後階段,但沒料到把它們搬出來修改放在店內,卻被扣押了。
洪漢彬說:“我們理解爲何陸交局要扣押踏板車,也願意配合。但我們也有詢問陸交局是否能加快調查速度,好讓我們盡快取回踏板車。”
陸交局網站資料顯示,從下個月起,展示、刊登廣告或售賣不符合美國的UL2272標准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或觸犯所有以上條例,都構成違法行爲。
由于這五輛踏板車不符合UL2272標准,洪漢彬說,必須盡快將踏板車改成合規的款式後,趕在本月清貨。
在活躍通勤法令下,懲處初犯者的方式因罪行而定,可以是最高不超過5000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