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5日起,德士和私召車的內拍攝錄器材可具備錄音功能。不過,若糾紛發生須查閱錄制內容,司機不能私自摘取資料,而得交由授權單位代爲處理,以保障乘客隱私。
陸路交通管理局去年5月推出一套指導原則,允許德士、私召車及私人巴士在先獲得當局批准的情況下,到授權裝置中心安裝內拍攝錄器。爲了保護乘客隱私,攝錄器只允許錄影,不能錄音。
巴士不受准則管制
陸交局昨天發文告說,這套准則已更新,德士和私召車7月15日起可安裝具錄音功能的內拍攝錄器。另外,巴士將不再受這套准則管制,陸交局說,這是因爲巴士載送的乘客很多,車上空間和公共空間相同,准則的管制對象較適用于空間緊閉的德士或私召車。
對于允許內拍攝錄器錄音,陸交局說:“這讓攝錄內容能更有效地協助調查涉及車內的不當或暴力行爲,以及車資糾紛。”
當局指出,民情聯系組(REACH)近期一項調查顯示,高達九成受訪者認爲安裝朝車內拍攝的攝錄器材,可更好地保護司機和乘客。贊成安裝這類器材的受訪者中,也有九成認爲這類器材應具備錄像及錄音功能。
不過陸交局強調,准則中保護乘客隱私及資料的條規維持不變。這包括規定有意安裝內拍攝錄器者先征求當局批准,才能到授權商家那裏安裝器材,並在車上張貼有關告示通知乘客。業者也須定期檢查器材,確保沒有被人動手腳。
Solo Pte Ltd是授權爲德士及私召車安裝內拍攝錄器的業者之一。公司總經理沈開泉受訪時說,陸交局一年多前推出關于內拍攝錄器的准則後,由于車主須先獲批准才能安裝器材,公司便停止自行推出這類服務,但之後並沒有獲當局批准要安裝器材的車主上門。
他說,現在當局允許內拍攝錄器錄音,相信有更多人會看到安裝器材的好處。“越來越多人知道這類器材有助保障各方利益,而且設有機制保護個人隱私,我們預計會有更多人上門安裝。”
沈開泉說,他的公司正同幾家德士及私召車業者接洽,了解他們的需求,以便爲他們配制理想的器材安裝方案。
駕駛德士約五年的邬姓司機(52歲)同意內拍攝錄器有助保障各方利益,但不會自掏腰包安裝。他說:“公司安排我們免費安裝我才考慮。同乘客鬧糾紛的部分原因在于個人,作爲司機我們應盡量做到顧客滿意,避免任何爭執發生。”
每個星期會搭德士或私召車的陳志浩(30歲,公關)擔心現有機制不足以保障乘客隱私。他說:“不管怎樣,攝錄內容還是有外泄的風險,這個情形一旦發生,我們在車上的言行舉止便公諸于世,這對乘客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