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松 報道
國際勞工組織近期召集成員國表決以通過職場暴力與騷擾相關協議,但我國基于協議覆蓋範圍過廣,決定不參加。
聯合國屬下的國際勞工組織上個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常年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召集成員國勞資政代表就《暴力與騷擾公約2019》(The Violence And Harassment Convention 2019)進行表決,表明支持並核准這項公約的國家須制定明確法律對抗職場上的暴力與騷擾行爲,並確保這類行爲能獲妥當調查。目前,本地沒有強制企業立下這類公司政策的法律。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在官方網站刊登的資料,新加坡是六個就這項公約放棄表決權的國家,其他這麽做的國家爲馬來西亞、巴拉圭、吉爾吉斯坦、俄羅斯以及薩爾瓦多。
人力部星期五(7月5日)受詢時說,新加坡嚴正看待應履行的國際條約義務。“我國的一項長期政策是只支持並核准有利于新加坡,而且現有政策及法律能完全配合的條約。”
人力部說,我國勞資政三方就有關條約交換了意見,認爲條約覆蓋範圍過廣,這包括爲雇主設定了在職場以外的角色。“例如,條約建議雇主重視家庭暴力對職場造成的影響,並希望雇主制定職場風險相關政策時,把家庭暴力考慮在內。這將把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覆蓋範圍擴大至非職場環境。”
人力部也指出,絕大多數與會的雇主代表表決反對這項公約,而所有有權投票表決的代表中,有三分之一選擇反對公約、放棄表決權或沒有投票表決。
我國勞資政代表因認爲公約部分細節有待進一步闡明,在商議後決定投下一張支持票、一張反對票,並放棄另兩個投票權。
人力部強調,非禮等嚴重罪行已列入現有的《刑事法典》,這些行爲也受制于防止騷擾法令。至于不受防止騷擾法令管制的案例,雇員可向勞資政公平與良好雇傭聯盟(TAFEP)尋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