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27歲的媽媽被指一巴掌拍飛案發時僅23個月大的兒子,導致他頭部撞到鐵桌腳,整個頭骨斷裂。她在朋友勸說下將兒子送院,卻不理會他的情況,得知兒子大腦嚴重受損將終身殘疾後,馬上同意放棄撫養孩子。
年輕媽媽長期虐待23個月大兒,一次失控將他打到頭顱骨折。兒子昏倒奄奄一息,母親卻不顧他的死活,爲保護自己,不把他立刻送院,反而打電話給朋友想對策。
朋友接到電話後求她趕快召救護車,但救護車到了以後,母親卻不陪兒子去醫院,甚至當兒童保護服務處(Child Protection Service)隔天接管兒子時,她什麽都不管,也不過問兒子情況。
她後來得知兒子大腦嚴重受損,將會終身殘疾,馬上同意放棄撫養孩子,要社工將他交給其他人領養。
這名狠心的媽媽今年27歲,她日前被控上法庭後,在今年5月10日承認蓄意重傷兒子和虐童等七項控狀。
法官昨天做出裁決,判她坐牢六年半。
爲了保護受害孩童,以及她的其他兩名年幼兒子,法官谕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三名孩童的資料,包括被告的身份。
受害男童是家中老二,案發時年僅23個月,有4歲的哥哥還有當時剛滿月的弟弟。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受害男童因長期待在家中,缺乏社交,患上了輕微發育遲緩症,心智只停留在六個月大的時候。
兒子“長不大”,被告因此時常對他發脾氣,施暴不少過六次。
她開始打兒子時,事後還會對他“道歉”,但過後越來越喪心病狂,從最初的掌掴揮拳,到後來扭斷他的手、將他從椅子上推倒傷脊椎,還曾連續揮拳五次打他的胸口。
被告最終在去年3月25日徹底失控,見到兒子沖涼後偷玩紙尿片裏的糞便,就一巴掌將他拍飛,導致他頭部撞到鐵桌腳,整個頭骨斷裂,當場昏厥。
男童被打後患腦性麻痹 須以胃管餵食無法行走
受害男童被帶到醫院後,醫生發現他除了頭顱骨折以外,左腦嚴重受創,造成他事後患上腦性麻痹,直到今年1月爲止,仍須通過胃管餵食、不能自己行走、也不能用右手。
主控官指出,調查並未能確認男童被虐待了多久,但醫生在男童的身上找到了許多陳年傷疤,而且他被送院時,手臂剛在兩三周前遭被告扯斷,骨折當時還未完全康複。
控方要求被告坐牢六年半。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說,被告年僅23歲就當媽媽,但丈夫總不在家,不幫忙照顧小孩,也不管家裏的事。他指被告猶如單親媽媽,一個人須兼顧工作以及撫養三個孩子。兩人目前已經離婚。
律師表示,被告是一時沖動才犯案,如今已悔不當初,而且患上了憂郁症,希望法官判她坐牢最長五年半就好。
主控官駁斥律師的說法,指丈夫時常不在家,她因此掌握家裏的一切,包括孩子們的生命安危。她指出,受害男童在家中慘遭虐待,根本沒有任何求助的方式,若不是他被打得差點喪命,被告不得已將他送院,她的罪行可能永遠不會被揭發。
主控官指出,虐童案非常難被發現,受害者通常都無法自己申冤,法律因此更應該嚴懲被緝拿的虐童犯,希望能夠阻嚇其他人犯罪,減少類似的悲劇發生。
另外,她認爲被告失控根本不是虐待兒子的借口,更何況被告不只施暴一兩次,害怕長期虐待被人發現,不帶兒子去治療,只顧自保。
主控官指出,被告將孩子打殘後,不想負起母親應盡的責任,而選擇置之不顧,根本就不是悔過的人會有的行爲。
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指她雖然獨自照顧家庭不容易,但怎麽也不應該虐待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而是應該尋求援助。
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場,指刑罰的輕重必須反映男童所受到的傷害,因此判被告坐牢六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