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旅遊前總裁伍光炎的情婦,被指利用一張預先簽名的股權轉讓書,把伍光炎在本地所有的公司股份轉給自己。伍光炎在2013年失智後,他的妻兒代他向情婦追討價值約2000萬元的資産。
中美旅遊公司前總裁伍光炎的妻兒,越堤起訴曾和伍光炎共同生活超過20年的情婦郭瑞彬,指郭瑞彬在一張預先簽好的股份轉讓書上填上自己的資料,把伍光炎在本地所有的公司股份轉給自己,獲得他價值約2000萬元的資産。
伍光炎的妻兒如今要追討這筆資産。
這起訴訟案昨天在高等法院開始審理。起訴人是本地知名旅行社中美旅遊的前總裁伍光炎(80歲),不過,他自2013年8月被證實失智,如今在新山與家人同住。原配夫人林水仙(80歲)、兒子伍中山(43歲)以及兩個女兒是他的代表人。
答辯人包括郭瑞彬(66歲)和伍逸梅(32歲)。郭瑞彬曾是伍光炎在本地的情婦,伍逸梅則是他們的女兒。
根據訴方的開庭陳詞,伍光炎在1981年成立一家名爲Natwest Holdings Pte Ltd (“NHPL”) 的公司,NHPL共有80萬份股,伍光炎持有其中79萬9999股,剩余的一股則歸郭瑞彬所有。
NHPL是伍光炎在本地的主要資産。NHPL除了是中美旅遊的大股東外、也買下烏節金禧路一間公寓。此外,中美旅遊也在馬來西亞設立子公司,伍光炎個人另外持有中美旅遊的5000個股份。
訴方表示,郭瑞彬在2008年11月寫了一封電郵給伍光炎,指責他玩女人還性上瘾,在她感覺不到愛和溫柔的情況下要時常和他發生關系。
在同一天的電郵裏,郭瑞彬也要求伍光炎預先簽署一份空白股權轉讓書,要他答應把NHPL的股份轉給她,她也說會保留轉讓書,直到他過世後才執行。伍光炎後來答應立遺囑把NHPL留給她。
根據訴方,郭瑞彬後來在一份預先簽好的股份轉讓書上填寫她的資料並提交轉讓書,最後于2011年4月正式把NHPL的股份轉給自己。從那時起,郭瑞彬成爲NHPL的唯一股東。訴方還指,股權轉讓書雖注明轉讓價是100萬元,但郭瑞彬由始至終並未支付這100萬元。
訴方說,因郭瑞彬非法轉移股份,導致伍光炎蒙受一系列重大損失,除了股東的分紅外,還失去了NHPL所擁有的財産控制權,這當中包括中美旅遊價值700萬元至1000萬元的2700萬個股份、中美旅遊所擁有的馬國子公司,而該馬國子公司剛售出一棟價值640萬元的辦公室、以及NHPL購買的價值400萬元的烏節路公寓。
情婦指伍光炎是“壞”男人 訴方:他沒理由將資産贈她
根據訴方,郭瑞彬在2008年的電郵裏把伍光炎形容成一個“壞”男人,他沒有理由會把這龐大的資産贈送給她,此外,伍光炎和郭瑞彬的關系早在2010年6月就鬧僵,他無意把這些財産贈予郭瑞彬,因此要追討這些年來的損失,據估計,NHPL股份資産價值累計至少2000萬元。
辯方在開庭陳詞中則表示,郭瑞彬已支付股份轉讓書上所注明的100萬元費用,此外,她也說伍光炎同意把股份轉給她後決定提前執行那份轉讓書。
情婦也涉冒名制定持久授權書
除了被指非法轉移股份,郭瑞彬曾涉嫌冒充伍光炎的簽名制定持久授權書,過後她女兒伍逸梅就從伍光炎的銀行戶頭裏轉賬約50萬元給自己,並擅自把5000股中美旅遊公司的股份轉到自己名下。
2012年,郭瑞彬涉嫌冒充伍光炎的簽名制定持久授權書(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簡稱LPA),指明由郭瑞彬和兩人的女兒伍逸梅成爲他的受權人。不過,該份LPA後來在2014年10月被撤銷。
針對伍逸梅,訴方表示伍逸梅在郭瑞彬申請成爲伍光炎的受權人後,就從伍光炎的銀行戶頭裏轉了50萬6361元給自己,後來在法庭下令後才歸還這筆錢。但2016年6月,伍逸梅在LPA被撤銷後,還擅自把伍光炎所持有的5000股中美旅遊公司的股份轉到自己名下。
訴方最後還說,郭瑞彬和伍逸梅母女更分別于2018年3月和5月,把名下所有的中美旅遊的股份轉給伍逸梅的丈夫劉家樂(譯音),這些就包括郭瑞彬從伍光炎那裏取得的2700萬股、伍逸梅從伍光炎那裏轉給自己的5000股以及她原本個人持有的股份,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記錄,劉家樂目前所持有的中美股份高達2782萬股,是中美的大股東。
ACRA記錄也顯示,郭瑞彬和伍逸梅都是中美和NHPL的執行董事,郭瑞彬也是NHPL的唯一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