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加坡國家美術館發展項目在預算內完成,不過審計署發現美術館施工期間合約條款多次更動,也出現多付款的情況,擁有這個項目的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沒有嚴格監督。
新加坡國家美術館于2015年完成,耗資5億3200萬元打造。審計署報告指出,美術館擅自同意改變總建築合約中的一些條款,涉及款額1300萬元。不過,擁有這個項目的文社青部遲至去年9月,也就是賬款結清後的一年才向美術館提出質疑。
審計署說,到那時候,即便向承包商追討款項也太遲了。雖然這個項目由美術館以“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管理,但文社青部仍應設立監管機制。
此外,審計署也發現有幾次工作沒有進行,款項卻沒刪除,以致政府多支付約26萬5800元。
文社青部:年底前完成最後一次審計工作
針對疏失,文社青部說,事件不涉及欺詐,該部門會在今年底之前完成這個項目的最後一次審計工作、檢討美術館的財務和采購程序,包括變更合約條文。
美術館則說,條款變動主要是總承包商需要多些時間完成建築工程,他們當時評估後認爲要求合理。
除了文社青部,新加坡回教理事會和國家福利理事會,也被發現有采購和合約管理方面的問題。
國家福利理事會三次招標程序不符合標准,例如允許競標者在結標之後提交文件。
合約管理失誤並非頭一遭,前幾年不同機構也被發現有類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