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法忍受所愛的女人“腳踏多船”,男子盛怒之下一刀捅死對方,去年誤殺罪成立被判監13年。他以案發時患病態嫉妒症爲由上訴到最高法院要求三司減刑至少三年,但三司認爲無法證明病症與他的罪行有直接關聯,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被告患有病態嫉妒症
轟動一時的文禮通道情殺案的被告梁春正(29歲)去年11月被判坐牢13年,他過後通過代表律師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根據律師說法,被告在案發前一個月因見到死者蘇緣琳的床單染有血迹,盡管他早知對方不是處女,當時也月事來潮,但他還是一心一意認定她與其他男子發生關系,他當時顯然已患有病態嫉妒症。
律師也說,精神科高級顧問醫生拉傑什(Rajesh Jacob)判斷被告的病症與他的犯案有不可忽視的關聯,被告案發時因受病症影響,心智不清,而非預謀幹案。13年的刑期太長,懇請三司念在被告是初犯且受病症影響,降低他的刑罰至不超過10年。
由上訴庭法官潘文龍、鄭永光以及高庭法官吳必理組成的三司星期一(7月15日)在最高法院上訴庭審理此案,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駁回被告的上訴時指出,被告在案發時即使患有病態嫉妒症,也沒有足夠證據顯示那與他的罪行有直接關聯。
本案發生于2015年11月26日晚上,在文禮通道第268B座組屋的走廊,即被告的住家外。曾當空姐的蘇緣琳(23歲)與被告在賭場工作而結識,兩人于2014年9月開始發展地下戀情。
接下來一年裏,被告多次發現蘇緣琳跟其他男人親熱,蘇緣琳則覺得被告的控制欲越來越強,在隔年9月底提出分手,並在給被告的短信中承認“腳踏多船”的豪放行爲。但被告沒有就此放下這段感情,還心生醋意與怒火,自覺深受傷害,甚至恫言要她“死得很難看”。
案發前一天,被告因蘇緣琳拒絕陪他看電影而不斷發短信騷擾她。案發當晚,蘇緣琳敵不過被告糾纏,同意買晚餐送去他家,欲離開時遭被告擋住去路,兩人在走廊上大吵。被告最後在母親面前,揮刀往蘇緣琳的脖子捅下去,後者的頸項與嘴巴血流不止,送院後當晚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