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一名51歲的雇傭中介因爲多收中介費、沒開收據和收財務擔保,被判罰款1萬7300元,法官也下令賠償7768元給案中的外籍勞工。此外,人力部也撤銷他雇傭中介的執照。
被告谷拉星被控九項控狀,包括八項觸犯雇傭中介法令(Employment Agencies Act)和一項觸犯外籍勞工法令。控方以其中四項加以提控,余項則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他前天認罪後被罰款1萬7300元。他將從9月2日起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付罰款,若無法繳付則須以坐牢45天代之,法官也下令他賠償共7768元給外籍客工,否則將監禁20天。
被告的公司爲IBS Consulting Services。根據案情,他從2017年9月至去年8月間,向五名外籍勞工多收了中介費,從中賺取超過一倍盈利。
其中,他在去年8月20日至22日期間,向一名外籍勞工收取兩個月的中介費,客工兩個月薪金僅936元,然而他卻收取3800元的中介費,並從中賺取2864元。
他在收取中介費後,也沒有開收據給三名客工,另外還向一名客工收取一筆高達5284元的款項作爲財務擔保。
由于被告抵觸多項法令,人力部決定撤銷他的執照。
雇傭代理總監張慶興在人力部昨天發表的文告中指出,向外籍客工收取額外的中介費,是極爲嚴重的罪行。
“我們已設置收費頂限以防止多收中介費的情況,我們也將毫不猶豫地打擊這類事件,包括永久禁止犯案者從事雇傭中介行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