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很快會向政府提交第三份建議報告。小組成員上周到日本和韓國考察,了解其他城市如何在社區內安全使用活躍通勤工具,個人責任是參考元素之一。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正認真探討,是否有必要強制要求個人代步工具用戶和業者購買個人責任保險。
小組主席費紹爾博士昨天在面簿上載貼文透露這個消息。
費紹爾也是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他也提到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很快會向政府提交第三份建議報告。
小組成員上周到日本和韓國考察,了解其他城市如何做到在社區內安全使用活躍通勤工具,同時分享我國在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費紹爾說,在日本和韓國,個人代步工具是繼腳踏車後,另一個新穎的通勤方式,受當地居民歡迎。小組在考察活動中,了解了當地管理者如何應對這個新出行方式等事項,獲益不少。
個人責任(personal liability)是其中一個參考元素。費紹爾說,日本京都和兵庫縣已強制要求購買這項保險,而這個做法可能擴展至全國。
韓國也正在探討這麽做。“個人責任保險會是活躍通勤咨詢小組認真探討的一個領域,也會評估是否有必要在本地對個人和商業用戶實行這個舉措。”
據費紹爾上周上載的另一條貼文,京都和兵庫縣雖規定購買腳踏車責任保險,但即使沒有遵守,騎士也不會受罰。盡管如此,超過七成的腳踏車騎士還是購買了保險。
本地四家業者提供相關保險
目前,本地有至少四家保險公司推出專保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個人責任保險,業者包括職總英康、eTiQa、安盛保險和新加坡汽車公會,一年的保費介于54元至96元。索賠項目一般涵蓋使用者傷亡,以及意外所導致的第三方損失等。
退休人士鍾金钊(67歲)約一年前開始使用電動踏板車代步。他說,只要能確定保費不會太貴,理想的是能維持在100元以下,他歡迎當局強制個人代步工具用戶購買個人責任保險。
“電動踏板車一般只賣幾百元,如果保費太貴,就沒有人會買……有了保險,如果真的發生什麽意外,大家也不用在路旁爭論是誰對誰錯,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另一名電動踏板車使用者沈要全(45歲,教師)也提到,由于索賠金額設有上限,大家騎行時都會更加小心,行人也能比較放心。
業者Grab受詢時對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探討規定購買個人責任保險表示歡迎。
發言人說,安全是Grab的首要考量。公司已爲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GrabFood送餐夥伴和共享電動踏板車GrabWheels用戶提供個人意外和第三方責任保險。此外,公司也采取措施提倡安全,如向送餐夥伴分享道路安全的規則和條例等。
另外,費紹爾直言,條例與規則在多數時候是有必要的,但往往不受歡迎。例如,去年宣布的UL2272防火標准就是如此。
他說:“作爲世界上第一個對電動踏板車有這項要求的國家,這是我們跨出的一大步。初期的反應是負面的,原因很明顯,許多人會受影響。但看到涉及不符合UL2272標准工具的火患不斷增加,以及近期的死亡案例,證明了這個舉措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