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36小時內,分別在馬西嶺、兀蘭以及黃埔西逮捕三名劫匪,同時也成功起獲贓物。其中一名27歲嫌犯在昨天下午被控。
王英慧 靳忻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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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茂橋金鋪搶劫案三名嫌犯36小時內被逮捕,警方稱劫匪精心策劃作案過程,“做足功課”但仍難逃法網。被逮捕的三名嫌犯年齡介于27歲到37歲,其中27歲男子爲主要嫌犯,昨日下午被控上法庭。
位于宏茂橋10道第574座組屋的福昌玉器金莊,星期三(14日)下午4時左右闖進一名穿著深色外套、頭戴頭盔的男子。男子只說一句“閉嘴”,便縱身躍過金莊櫃台,一口氣搶走總值約10萬元金飾後開車逃走。
警方昨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劫匪已被尋獲的消息。刑事偵查局第二副局長高級助理警察總監連錦桦說,三名劫匪分別在馬西嶺、兀蘭以及黃埔西被捕,警方也成功起獲贓物,其中包括幾十條金鏈、手環、吊墜以及戒指。
連錦桦說:“劫匪進店時身穿長袖衣,戴著手套,頭上戴著頭盔,還特意用防風面罩遮蓋臉部,很明顯意圖隱藏身份。三名劫匪是有計劃的,做了功課的,如此光天化日下犯案,簡直罔顧本地法律。”
調閱閉路電視錄像
警方追蹤三嫌犯
警方表示,此次迅速抓獲嫌犯,動用了多種偵察手段,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調閱大量的閉路電視錄像,才得以追蹤三名嫌犯。
涉及搶劫案的三名劫匪爲賈格德思(M Jegatheesh,27歲)、溫拉瑪尼(Veeramani,36歲)和撒拉文冉(Sharavindran,30歲)。三人被控共謀搶劫,若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以及不超過6下鞭刑。
賈格德思昨午通過視像系統(video-link)被控。控方指,被告相信還涉及其他類似的案件,警方正在調查是否有其他同謀。
主嫌犯涉七刑事案
保釋期間搶劫金鋪
據《聯合早報》了解,賈格德思早前曾犯下七起刑事案而被控,並以1萬5000元被保釋在外,此次搶劫金店就是在保釋期間幹案,因而再加控一項搶劫罪。
他早前被控的七項控狀包括偷竊、違反動物和飛禽法令、關稅法令,以及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被告對最後一個控狀不認罪,但經審訊後被判罪成,並將于本月22日被判刑。其他案件則有待審理。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2月14日淩晨2時許,在兀蘭關卡入境處被當局人員截查,隨即發現他在轎車內藏了44條和210包香煙,這些香煙總值約5305元,涉及漏報的關稅和消費稅額分別爲5044元和371元。另外,他也在車內藏了兩只蜜袋鼯(Sugar Gliders)。在本地,飼養蜜袋鼯是違法的。
被告也被指在去年3月6日晚上9時和7日淩晨12時,在慕斯達法購物中心(Mustafa)兩度偷走一名男子約657元的物品。
他在去年2月28日也僞造有值證券欺騙一人轉賬2萬5000元,因而觸法。
被告將被還押在中央警署一周,案件展延至本月23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