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橋金鋪搶劫案其中兩名嫌犯昨天通過視像系統在“共謀搶劫”罪名下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以及不超過六下鞭刑。
宏茂橋10道第574座組屋福昌玉器金莊,星期三(14日)下午4時被穿著深色外套、頭戴頭盔的男子劫走10萬元金飾,男子之後開車逃走。
其中一嫌犯犯案累累
早前被控29項控狀
涉及搶劫案的三名劫匪分別爲賈格德思(M Jegatheesh,27歲)、溫拉瑪尼(Veeramani,36歲)和撒拉文冉(Sharavindran,30歲)。賈格德思前天下午就已被控,他早前曾犯下七起刑事案而被控,並以1萬5000元被保釋在外,此次搶劫金店是在保釋期間幹案,因而再加控一項搶劫罪。
溫拉瑪尼和撒拉文冉則昨天被控。控狀顯示,撒拉文冉犯案累累,早前被控29項控狀,屢次因收受贓款、蓄意傷人和加入私會黨等被控。他被指在2001至2004年8月31日,以及2004至2006年期間,加入一個名爲“Sar Ji”的私會黨。2008年他投靠另一個私會黨,並于2017年5月因在宏茂橋一帶持有私會黨旗幟被控。
他也屢次在芽籠一帶傷人被控,並不止一次因靠妓女收入爲生,在婦女憲章下被控。
警方前天召開記者會公布起獲贓物,其中包括300多件金飾,以及嫌犯犯案時身穿的長衣長褲、手套、鞋子和電單車頭盔等,並透露此次破案關鍵主要靠閉路電視影像。
警方調閱了大量的閉路電視畫面,才成功追蹤到三名嫌犯的下落。另外,福昌玉器金莊被劫後還未恢複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