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勞動隊伍老齡化視爲機遇而非負擔,並且制定一套獨特且適用于我國的退休與重新雇傭機制,以延長年長員工的“生産力壽命”,讓他們繼續工作下去,不僅是新加坡政府勾勒出的經濟和社會願景,也是一項政治選擇。
在政府近期采納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對調高法定退休年齡、重新雇傭年齡,以及年長員工公積金繳交率的建議後,人力部長楊莉明昨天在新加坡經濟學會晚宴上,進一步闡述小組在各項建議中對調高幅度與步伐等細節的考量。
她也解釋小組對延長本地員工“生産力壽命”(productivity longevity)所制定的願景,並回應此次坊間與學者提出的不同建議和質疑。
楊莉明引述數據指出,超過九成符合重新受雇資格的年長員工在達到現有62歲法定退休年齡時都會獲得重雇,而2008年至2018年的10年間,55歲至64歲的本地居民員工甚至是更年長員工,就業率也都增加約10%。她認爲,這顯示新加坡的法定退休年齡與重新雇傭年齡模式,自制定以來帶來成效,而且更可持續。
對她個人而言,這也凸顯政府在設計能照顧到年長員工需求的人力政策時,既有經濟考量,同時在做政治選擇。
她說:“我們也爲支持這樣的選擇進行資源分配,有時還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這麽做,並不斷調整我們的政策。”
楊莉明在演講中提到人們對法定退休年齡的兩個誤解。首先,法定退休年齡爲年長員工受雇提供法律保障,但一些人卻誤以爲不設退休年齡,大家就能想工作多久就多久,這簡直是“癡心妄想”。
她憶述,1988年新加坡還未設法定退休年齡時,政府曾鼓勵雇主自動將公司所定的退休年齡從55歲提高到60歲,但只有區區10%的企業這麽做。
“鼓吹廢除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一旦這麽做,雇主的法律責任也將消失。我們就會倒退回1993年之前還沒設退休年齡的時代。”
調高法定退休年齡 不代表一定得工作至65歲
李顯龍總理是在國慶群衆大會上宣布接受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的建議。這包括到了2030年,把退休年齡從目前的62歲調高至65歲,並把重新雇傭年齡頂限從67歲推高至70歲。
楊莉明指出,一般人對調高法定退休年齡的第二個誤解是,他們認爲這意味著大家一定要工作到65歲,但新加坡與其他國家不同,公積金存款提取年齡並沒有與退休年齡或重新雇傭年齡挂鈎,國人仍然可以在55歲提取部分存款,並從65歲開始領取入息。
她也回應公積金繳交率在較年長員工過了60歲後爲何要低于年輕員工繳交率的疑問。
對于新加坡政策研究所(IPS)之前建議完全劃一60歲以上年長員工和年輕員工的公積金繳交率,楊莉明指出,這樣做有顯著風險,即便政府最後成功分階段逐步調高年長公積金會員的繳交率,雇主對待70歲員工仍會與給60歲員工的待遇不同,要求劃一繳交率不但不實際,還可能帶來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