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年長屋主目前可通過不同方法,利用自己的組屋來套現,以補貼退休生活的開銷。他們如何決定哪個方法最適合自己?
黃循財:這得取決于個人的選擇與情況。三個套現的選項當中,最容易的是將空置的房間租出去,但找到一個好房客並不簡單。有些人說,我不喜歡跟陌生人一起住,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第一個選項就不適合你。第二個選項是大屋換小屋。很多人說,孩子都結婚了,房子太大用不著,而且得花很多時間打掃,所以大屋換小屋是不錯的選擇。但這也意味著你必須搬去一個新的地方。如果你不想搬家,那這個選項也不行。所以,當局推出第三個創新的選項,就是屋契回購計劃。你可以將剩余屋契賣回給政府,並且不用搬家,可以繼續住在你熟悉的環境。所以,這第三個選擇是不錯的。
問:我有親戚60歲就患上失智症,可否允許他在還沒喪失心智能力以前,提早加入屋契回購計劃?另外,許多夫妻的年齡有差距,可否考慮只要其中一人年滿65歲,就允許夫妻倆加入屋契回購計劃?
黃循財:屋契回購計劃的條件是,所有屋主須年滿65歲。如果屋主還未達65歲,卻發生一些特殊情況,如罹患疾病,我們可依據個人情況酌情考慮。我會建議這類屋主前往建屋發展局的分局咨詢,讓當局了解他們的情況。至于夫妻倆的年齡差距,只要相差不遠,也可以酌情考慮,但如果丈夫65歲、妻子卻只有50歲,年齡相差得太遠,那就比較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