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盡“奇招”虐待兩名女傭的夫妻,昨天被高庭法官斥責毫無悔意。針對虐待其中一名女傭的罪行,男子的監刑從兩年增至30個月,妻子則被改判拖欠支付女傭薪金罪成,但原有的47個月監刑與4000元罰款保持不變。
《聯合早報》此前報道,夫妻倆鄭偉傑(41歲)和謝韻玲(43歲)分別面對23項控狀和19項控狀,指他們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間在義順6道住家,虐待印尼女傭菲蒂雅(33歲)和緬甸女傭苗苗丹(26歲)。
案件曝光後,兩人的惡行一一被揭發,包括懲罰女傭做伏地挺身、吃自己的嘔吐物,以及向神像膜拜100次等。
在虐待菲蒂雅的案件中,控方上訴後,男被告和妻子分別被判坐牢43個月和兩個月。
今年3月,兩人在虐待苗苗丹的案件中也被判罪成,但各有兩項控狀的罪名不成立。鄭偉傑被判坐牢24個月、謝韻玲則坐牢47個月和罰款4000元。
本月初,控方針對苗苗丹案件提出上訴。謝韻玲被控拖欠支付1450元薪金,她原本被判無罪,控方要求高庭改判她罪成。至于鄭偉傑,控方要求把他的刑期上調至38個月。
高庭法官符曉萍昨天針對上訴做出裁決。她同意控方所說,謝韻玲就支付薪金所提供的證據缺乏說服力,爲此改判她罪成,坐牢三個月,但刑罰與她的47個月監刑同時執行。
法官認爲,鄭偉傑懲罰女傭的行爲極爲惡劣,而且他因虐待菲蒂雅被治罪後,仍選擇對虐待苗苗丹的控狀抗辯,顯然毫無悔意,因此加重他的監刑至30個月。
至于兩套監刑應分開或一起執行,須交由高庭三司擇日做出裁決。
夫妻倆沒能力向兩女傭 支付1萬8750元賠償金
另外,鄭偉傑昨天也在庭上透露,他與妻子沒有能力支付總額達1萬8750元賠償金給兩名女傭,因此希望以坐牢取代。但法官指出,賠償金不同于罰款,不能以坐牢取代。
控方指出,他們接下來將申請扣押兩名被告的資産,用來支付這筆賠償金。
夫妻倆今年3月27日起入獄服刑,他們在上訴階段沒有請代表律師。(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