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大巴窯組屋79歲老婦遭殺害案而被逮捕的82歲老翁,昨天在國家法院被控謀殺。
《聯合早報》昨天報道,前天(9月1日)淩晨3時40分左右,大巴窯4巷第191座組屋21樓的一個四房式單位發生命案,一名82歲老翁涉嫌在屋內殺死79歲老伴而遭警方逮捕。
被捕老翁是白建發,他昨早是通過視像系統(video-link)被控,屏幕上可見他身穿棗紅色Polo衫,頭發稀疏但梳理整齊。他全程未說話,通譯員以華語念出控狀給他聽後,他稍微點點頭,但仍不發一言。
法官在被告被控後下令將他還押中央警署一周,這期間可帶出去案發現場重組案情協助調查,之後他也將被送往接受精神評估。案展本月9日再過堂。
罪名成立將被判死刑
控狀指被告在9月1日淩晨3時30分,在大巴窯4巷第191座組屋21樓的住家單位內殺死林細妹(79歲),觸犯刑事法典第302節謀殺條文。在這項條文下,謀殺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將被判死刑。
資深刑事律師符兆明受訪時指出,犯案者的歲數在謀殺罪名下的刑罰沒有分別,換句話說,82歲的被告一旦罪成,也同樣須面對死刑。
另一律師陳俊良指出,刑事法典第302節謀殺條文的刑罰就是死刑。符娟娟律師則解釋,年紀大的犯案者可豁免鞭刑,但謀殺罪名則沒有年紀上的破例。
死者林細妹的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和一名相信是女婿的男子,昨早大約9時到殓屍房辦理認領遺體的手續,他們不願受訪。
一名認識死者和被告10多年、熟知他們關系的街坊告訴記者,兩人其實是夫妻,但據說離了婚,一直到年紀大了再度複合,不過年邁的他們並沒有重新辦理注冊結婚手續。
這名不願具名的居民指出,林細妹曾提過,丈夫在兒女年幼時就“走了”,她獨自一人扛起這個家。
根據面簿資料,林細妹的四名兒女都與被告同姓,而案發的組屋單位,也是由林細妹和女兒共同擁有。
與林細妹相識十余載的黃女士(73歲)形容,喜愛遊泳的林細妹會在大清早去遊泳,然後到巴刹買菜並與朋友們聊天。她說:“以前她看到我都會停下來聊天,但最近她好像沒有心情講話。”
另一名男鄰居指出,出事前幾天多次看到林細妹在組屋樓下走來走去,還不停跟人說早安,舉止有點異常。
據悉,林細妹身上至少有三處刀傷,死在屋內。嫌凶案發後留在現場束手就擒,警方也在屋內找到幹案用的刀子。(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