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修改的工傷賠償法案,安全記錄良好的雇主未來將支付較低的工傷險保費,受傷員工則會更快得到賠付,金額也更高。
工傷賠償法案昨天(9月3日)在國會三讀通過。據法案規定,雇主過去所有索償數據將對獲批准售賣工傷險的業者開放,它們將能夠按雇主過去的安全記錄決定保費。
國家發展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紮吉哈在國會提呈法案二讀的發言中表示,這個規定的用意在于鼓勵雇主預防工業意外發生。他說:“新法案的其中一個特點,是通過保險費影響雇主的商業成本,讓雇主更積極地預防工業意外。”
紮裏哈說,爲了更准確地爲工傷險定價,獲當局批准的保險公司將能夠通過人力部數據庫核實保戶的員工人數和年薪等資料。“保險公司會知道客戶呈報的內容,是否與人力部資料吻合,或在一定的誤差範圍之內。”
紮吉哈也指出,新法案也將加速索償過程、提高受傷員工所能得到的保險賠付額和福利,以及爲雇主提供更好的保障。“無論是雇主還是員工,這都是一個平衡的保障措施。”
爲了提高索償效率,今後保險公司將負責處理所有工傷索償申請,至于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紮吉哈表示,人力部將對保險公司進行第三方抽樣檢查,確保過程符合當局的規定。“違例者可能被罰款,或在情況嚴重時,被暫停或褫奪售賣工傷險的資格。”
當局在計算受傷員工因病假或擔任“較輕負荷工作”(light duties)損失的薪水時,將以員工平均月入來計算賠償額,目前的做法是依據受傷員工或者其同事的薪水單計算。
紮吉哈說:“未來如果沒有可靠的計算依據,當局將按照行業平均的較高值計算,確保員工不會吃虧。”
爲了確保雇主有能力賠償受傷員工,當局也將在接下來兩年分兩個階段提高強制工傷險的月薪頂限,從現在的1600元調高至2600元,這意味著全國雇主須爲另外30萬名員工投保。
新工傷賠償法令明年9月1日生效,但終身殘廢和死亡的工傷賠償額頂限從明年1月1日起將率先調高10%,分別增至28萬9000元和22萬5000元;醫藥費賠償頂限也增加25%至4萬5000元。當局每四年將會根據薪金增長、醫藥費增幅以及通貨膨脹檢討賠償頂限。
工傷賠償法令適用範圍包括所有本地及外籍工人,但不包括家庭幫傭和軍、警和民防等制服團體。
共有13名議員在曆時四個多小時的討論中針對這項法案發言。議員關注的內容包括自雇人士的索償權益、雇主對人力成本增加的擔憂以及索償程序。
國會今天繼續辯論兒童與青少年(修正)法案,以及可持續資源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