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瑞路鐵鍋燒屍案引起坊間關注,總檢察署昨日發文告表示當局正在調查有人違反法庭限制令,刊登被告和其家人的照片。
總檢察署提醒公衆和媒體,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爲保護受害人與家屬身份,法庭已發出限制令,禁止報道被告身份。
根據限制令,任何人不能刊登任何有助于他人辨認受害人和被告身份的內容,包括姓名、地址、照片、證據等,一旦觸犯禁令可面對高達12個月監禁。此外,公衆和媒體發言若妨礙或幹預,或有可能妨礙或幹預司法程序,則可被視爲藐視法庭。
總檢察署因此呼籲各界,不應在刑事訴訟程序期間對案件提出猜疑,或公開發表任何可能妨礙或幹預司法程序的評論。
總檢察署強調,當局嚴正看待任何違反限制令的行爲,一旦發現違例行爲,將毫不猶豫采取行動以捍衛司法公正。
據悉,近日有公衆在面簿上傳被告及其家人的照片,照片之後也被數千人轉載。總檢察署表示已接獲幾起觸犯限制令的通報,並正著手調查。
31歲男被告的案件周二下午通過視像系統過堂。法官之後下令將他還押樟宜監獄醫藥中心三周接受精神狀況觀察,案件將在10月15日再度過堂。30歲女被告案件則未過堂,她日前因毒品相關等罪狀被判坐牢五年兩個月,目前正在服刑,她的案件將在10月1日過堂。
謀殺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將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