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在綜合診療所“下藥”迷暈阿嫲,再搶走她的金鏈和鑰匙,男子過後落網被控偷竊罪。
他昨天在國家法院再被加控包括爲偷竊而下毒等四項罪狀,控方表示不排除加控更多下毒罪狀。
根據下毒控狀,58歲的被告胡坤新涉嫌于今年9月9日上午9時零5分,在女皇鎮綜合診療所裏,爲了偷竊而讓一名女病人黃碧花服用一種名爲“Zopiclone”的藥物。這種藥物含有安眠藥成分,他因此犯下一項下毒罪。
受害者孫女:案發後被告上阿嬷家企圖行竊
綜合其他控狀,被告早在今年7月9日就開始幹下偷竊案。當天上午11時,他涉嫌在文禮坊第210座組屋8樓的一個單位裏,偷走總值9000多元的現款、金手鏈、戒指,以及項鏈等。
8月31日上午,他又被指到裕廊東1道第318A座組屋前,偷走總值800多元的財物,當中包括皮包、現款、金手镯和鑰匙。
另外,他也涉嫌于9月6日上午在女皇鎮偷走一名女子身上的財物,當中包括項鏈、戒指、現金和一個藏有鑰匙和提款卡等的小包包。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社交媒體貼文,指她的阿嫲早前在女皇鎮綜合診療所裏遇到一名中年男子,該男子給阿嫲下了藥後搶走她的金鏈、婚戒、錢包和鑰匙,阿嬷還因此在街上暈倒,之後被人送往國大醫院挂急診。
女網友說,男子過後竟還按照阿嬷的身份證資料找上她家,企圖行竊,所幸有人在家,他才沒得逞。
女網友說的中年男子就是本案被告。警方本月10日逮捕被告後,于本月12日將他控上法庭,他的第一項控狀就指他在女皇鎮綜合診療所裏偷走黃碧花2500元現金。
法官不允許降低保釋金
被告最初被控後,被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觀察,庭上揭露被告患有抑郁症,但精神病與本案並無直接關聯,控方也不反對讓他保釋外出。法官允許被告以2萬5000元保釋。
報告也顯示,被告有中度的跌倒風險,法官特地允許他坐在椅子上聽審,但他剛坐下一會就不自覺跌倒在地。庭警將他扶起後,他通過通譯員申請降低保釋金,他說兒子幾年前自殺,母親今年過世,他已舉目無親。
他又稱,已支付了8000元訂金,安排將父母和兒子的骨灰放在一起,他希望拿回這筆訂金償還所有受害人,法官說已允許他保釋,但無法降低保釋金。
控方也表示不排除日後會加控更多控狀,其中就包括其他下毒的罪狀,案展10月10日再度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