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西嶺一組屋單位內充電中的電動踏板車電池不知何故起火,導致屋內男子因吸入過量濃煙被送入院治療。
這起火患發生在昨天(1日)淩晨4時25分左右,地點是馬西嶺巷第214座組屋11樓的一個單位。
民防部隊事後在面簿貼文說,屋主在民防人員抵達前已自行搬來水桶將火勢撲滅,一名年長男子因吸入濃煙被送往邱德拔醫院治療。
初步調查顯示,屋內當時有三輛個人代步工具的電池正在充電,而其中之一不知何故起火。
《聯合早報》記者昨日走訪現場,鄰居王凱捷(29歲,送餐員)透露居住在該單位內的是一名60來歲的男子和他20多歲的兒子。引發火患的相信是兒子在不久前購買的電動踏板車。
在失火單位應門的陳姓男子受訪時表示,自己是傷者的哥哥,而火患是由侄兒所撲滅。
“我今早接到侄兒來電說失火了,于是便前來幫忙打掃被熏黑的客廳。弟弟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檢查,相信並無大礙,而侄兒則在醫院陪伴他。”
民防部隊提醒培養防火意識
民防部隊提醒電動踏板車使用者,應培養良好的防火意識,包括定期檢查電池、確保電池沒有任何異狀、避免在易燃物或是逃生出口附近充電。
其中大部分火患涉及锂離子電池,因此用戶在充電時也應該把電池放在堅硬平坦處,以利散熱,更要避免隔夜或長時間充電。
陸路交通管理局此前也宣布,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須符合UL2272標准的期限提前半年實施。從明年7月1日起,所有個人代步工具都須符合這個防火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