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司法法院的家事申請綜合管理系統正式試行一項名爲“iFAMS和解獻議”的電子申請功能。申請贍養費的一方可利用該網絡服務,提出自己要求的贍養費;對方可選擇接受獻議,或提出自己願支付的數額。
離婚怨偶如今有望通過家事司法法院的網上申請平台,更快捷地解決贍養費爭端,就雙方可接受的贍養費數額達成共識。
家事司法法院的家事申請綜合管理系統(iFAMS)昨天正式試行一項名爲“iFAMS和解獻議”的電子申請功能。爲期半年的試驗計劃,讓離婚夫婦自願參與。
由于怨偶一般不願直接聯絡彼此,當其中一方提出贍養費申請,一般要等到三周後,雙方到“贍養費調解處”展開調解時,才開始處理贍養費爭端。
如今,即便調解還未展開,申請贍養費的一方可利用“iFAMS和解獻議”網絡服務,提出自己要求的贍養費;對方可選擇接受獻議,或提出自己願支付的數額。
雙方各可利用這個網絡平台提出三次獻議。若雙方就贍養費達成協議,只需在指定日期出席調解會議,完成有關手續。如果無法達成協議,怨偶則繼續接受調解。新措施除了適用于首次提出的贍養費申請,怨偶也能就已在iFAMS系統內的贍養費申請提出調整。
R. S. Solomon LLC的蕭錦耀律師說,對于贍養費爭議,他一般建議客戶接受法院的調解服務自行解決,畢竟通過律師處理,費用往往可達數千元,新措施相信可爲怨偶解決贍養費爭議提供多一項選擇。
此外,家事司法法院也推出名爲“iFAMS遠程贍養費支付證明”的電子服務,讓支付贍養費的一方無須親自到法庭,也能通過網絡平台提呈已支付贍養費的證據。這項試驗計劃同樣爲期半年,將在本月起分階段推出。
去年近九成離婚案件 經調解獲部分或完全和解
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王少淩昨天致辭時也說,家事司法系統過去五年進行不少改革,例如推行讓同一名法官自始至終審理指定案件,以提高效率等措施。家事司法法院和律政部最近就法庭服務使用者進行首次調查,剛出爐的結果顯示,超過八成的律師和公衆對家事司法改革給予積極反饋。
王少淩指出,家事司法法院的調解服務也取得良好成果,去年,每10起離婚案件,近九起接受調解後,就爭議的事項取得部分或完全和解;截至今年上半年,少過4%的離婚案件就離婚原因或附屬事項鬧上法庭。
由家事司法法庭、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聯辦的家事司法實務論壇2019,昨早于高等法院舉行。約350名家庭法律師、政策決策者、社工,及心理衛生專業人士參與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