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用戶態度若沒有改善,本地或全面禁用這類通勤工具。
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昨天(10月7日)在國會上回答議員有關個人代步工具提問時指出,日前65歲婦女王美英遭電動踏板車撞倒傷重不治的事件引起公衆關注,擔心個人代步工具對他人,特別是老人和小孩的安全構成威脅。
王美英9月21日晚上騎腳踏車回家時,在勿洛北3道遭電動踏板車撞至重傷,入院五天後不治。普傑立說,當局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也對王美英的家屬表達最深切的慰問。
他指出,事件發生在時速最高25公裏的腳踏車專用道上,而非人行道上。“那輛電動踏板車未經注冊,也不符合規格。它是從網上買的,而這款器材的最高時速可達80公裏,使用它是非法的。”
普傑立坦言,隨著越來越多人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涉及個人代步工具的意外也有所增加。“我們了解國人的擔憂……我們致力于讓人行道安全恢複到允許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使用前的水平。”
他說,在理想情況下行人應該用人行道,活躍通勤工具用腳踏車專用道,汽車在馬路上。不過,礙于基礎設施的限制,折衷的做法是允許行人和腳踏車共用人行道。
盡快在事故熱點實施改善安全措施
他表示,新鎮將設各自的專用空間,但現有市鎮沒有那麽多專用道讓個人代步工具使用。陸交局和議員已在合作,在那些事故熱點盡快通過不同措施,如擴建人行道或安裝減速條等改善安全。陸交局也會加速建造供個人代步工具和腳踏車使用的專用道。
普傑立說:“要全面改善這些基礎設施需要時間,甚至需要幾年。期間,我們須決定除了個人代步工具和腳踏車專用道外,哪些地方可以允許個人代步工具。是人行道、馬路,還是完全不允許,直到設施到位爲止?”
他指出,當局會重新檢討這些選項,並和利益相關者再商討。在未有定案前,他促請公衆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時,格外小心,爲他人著想。“如果使用者的態度沒有改善,我們可能會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禁用個人代步工具。這會是個遺憾。”
針對義順集選區議員李美花提問是否能強制要求個人代步工具安裝限速器,普傑立回答,這或許可能。他也提到,鑒于近期的個人代步工具事件,當局需要一兩個月時間重新檢討有關安全方面的安排,重新思考是否要推出額外措施。
今年8月,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已針對個人代步工具安全問題,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並宣布了一系列新的監管措施。當中,由人民行動黨管理的15個市鎮理事會將禁止個人代步工具在組屋底層和公共走廊使用;其中五個市鎮也將在人流量高的地點,試行爲期三個月的“行人專區”,規定騎士經過這些地方時必須下車推車,減少發生意外的概率等。禁令目前仍處寬限期,因此看不出案例的增減。
普傑立說,涉及意外的是少數非常不負責任和危險的人,需要找個方式教育他們,並設法在公共空間建立一個新的安全文化,讓大家在使用人行道時感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