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厝港地鐵站外羅厘失控撞死三路人一案,涉案司機原本要考能開手排擋的3級駕照,但卻改變主意考了只能開自動排擋的3A級駕照,結果在開父親公司的手動排擋羅厘時出車禍,昨天被判罰款1400元,各級駕照吊銷12個月。
27歲的羅厘司機許凱祥(譯音)是在去年4月23日早上9時37分,在宏茂橋6道往瑪麗蒙路(Marymount Road)的路段開著羅厘時失控,沖上路堤撞死在人行道上的三名路人。
三名死者是蔡清通(86歲)和他的大女兒蔡愛華(58歲),以及他們的朋友葉順發(63歲)。
羅厘司機昨天承認另外兩項罪名,包括一項無照駕駛以及一項沒有汽車保險駕駛的罪名後,被判罰款1400元,並且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沒告訴父親只持有能開自動排擋駕照
庭上揭露,被告是他父親建築公司的安全主管。他獲取了臨時3級駕照後,沒有選擇考3級駕照,後來在2017年8月21日考獲了3A級駕照。
他沒有告訴父親他只持有只能開自動排擋車輛的駕照,卻在去年1月就開始駕駛父親公司的手動排擋羅厘,還在去年4月8日起載送員工上班。
驗屍庭研訊後控方可決定是否重新提控魯莽駕駛
被告原本也面對一項魯莽駕駛的控狀,但是控方日前申請他這項罪名無事省釋,並且將案件移交驗屍庭,針對三名死者死因召開研訊。
無事省釋不等于無罪。一般相信,在研訊結果出爐後,控方依然可以選擇重新提控他,但或可能在其他罪名下提控。
被告的父親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被告患有先天性心髒病,曾聲稱事發時突然感覺眼花,雙眼朦胧,有些暈眩,羅厘跟著失控沖上人行道,之後的事他就一無所知。
死者蔡清通的二女兒蔡愛蒂在一名男家屬的陪伴下來到法院旁聽。
她聽聞判決後,在庭室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說,她看到日前的報道後,今早特地來到國家法院旁聽。
這是她第一次見到羅厘司機,至今仍無法接受家人離世的事實。
蔡愛蒂受訪時崩潰痛哭,說她的父母結婚60多年,兩人感情非常好,做什麽都出雙入對。她說,母親在案發後傷心難耐,不時會吵著找老公女兒,天天都會半夜驚醒,導致她日漸消瘦,結果案發幾個月後就去世了。
她崩潰痛哭說:“我母親在臨終時交代,一定要幫爸爸和大姐討回一個公道。”
蔡愛蒂說,她並不只是爲了想要討回公道,而是擔心公路越來越不安全,任何人肇事後都應該接受應得的懲處。
蔡愛蒂表示,她將會和家人以及律師討論,決定要如何追究羅厘司機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