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女雇主被控讓女傭危站洋房玻璃雨篷案表面罪名成立,她抗辯時稱,照片在網上傳開後,女傭哭著向她道歉,指自己給她添了麻煩。她當下安慰女傭,後來才得知是女傭指使隔鄰女傭拍照。
雇主也稱,自己不曾見過有人站在雨篷上,女傭的工作清單也沒列明要洗雨篷。
高檔肉類批發公司女董事柏琳達·休伯(Belinda Huber,37歲)被控一項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罪名,指她在2017年6月至7月4日之間,讓女傭羅斯在雨天危站在金嶺道洋房二樓的玻璃雨篷。隔壁鄰居的女傭琳恩拍下照片,結果照片在網上瘋傳,柏琳達因而惹上官司。
被告不認罪,案件前天開審。國家法院法官昨天判她表罪成立,她選擇上證人欄抗辯。
柏琳達在辯方律師的引證下說,她在2015年搬進金嶺道洋房,不過自己早在2013年生第一胎時,就開始雇用女傭,約兩年內共前後雇用五名女傭,唯獨羅斯特別有問題,不僅與其他女傭不合,還曾帶陌生人上門、偷食物又遲歸。
柏琳達也說,羅斯站在玻璃雨篷上的照片在互聯網傳開後,羅斯哭著向她道歉,說給她添了麻煩。她當下詢問羅斯在做什麽,不過馬上就安慰對方,告訴她“最多只是(人力部)給予警告”。
不過,她隨後接到被提控的消息,加上隔壁鄰居的女傭琳恩告知,是羅斯指示她拍照並放上網,讓她非常震驚。
她多次強調,從未看過任何人站在雨篷上,女傭的工作清單也沒列明要洗雨篷,因爲雨篷在屋外,三個年幼孩子不會觸碰到,因而沒要求一定要保持整潔。
不過,在接受控方盤問時,她承認曾交代女傭若看到雨篷肮髒,可用可延長的雨刷將汙垢推到雨篷中央,下雨時雨水就能將汙垢一並沖走。
她也承認自己沒有明確表明“不能站到雨篷上”,不過她指任何人應該有危險意識,從沒想過有人會站在雨篷上。
柏琳達的母親昨天也上庭供證,否認曾看到羅斯站在雨篷上,更否認自己曾交代羅斯在雨天洗雨篷,以節省用水。
她表示,事發時她到女兒家住一個半月,就是爲了照顧剛生第三胎的女兒,因而沒特別留意女傭。女兒也長時間待在住家地下室。
辯方律師昨天盤問羅斯時,也針對清理雨篷方式提出質疑,他問羅斯爲何敢爬梯子砍竹子,卻不敢爬梯子洗雨篷。羅斯回應說,她認爲自己夠不著,而且沒有人教她這個清理方式,並反問“難道用梯子爬上去清理不危險嗎?”律師聽後直言“你有常識嗎?”
律師接著問羅斯,因爲雨水會將汙垢沖走,難道她不覺得在雨天清理雨篷很蠢嗎?羅斯對此反問“難道不遵從雇主指示不愚蠢嗎?”
審訊暫時告一段落,案展明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