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橋地鐵站外的十字路口早前貼上黃色“擡頭看”標志,提醒“低頭族”過馬路時不要用手機。然而,四個月後,邊看手機過馬路的人仍大有人在,有公衆認爲標志太小不夠引人注目。
由靜山—實裏達基層組織、陸路交通管理局、交警、公路安全理事會和新加坡行善運動今年6月推出的這個公路安全試驗計劃,在路口貼上數個有“擡頭看”(Look Up)字眼的黃色標志。
時隔四個月,《聯合早報》上周三(23日)在上班時間到這個路口觀察,發現仍有約一成行人在過馬路時低頭看手機,與之前似乎沒有太大差別。
部分“低頭族”因未留意交通燈,甚至盲目地尾隨“闖紅燈”的行人過馬路。
部分受訪公衆就反映,年輕人看手機時非常投入,就算地上貼了提醒標志,他們也不見得會注意,但也有人認爲有標志好過完全沒有。
曾雅香(57歲,家庭主婦)就認爲標志多少能起到警惕作用。牛聞嘉(18歲,學生)也說,他平時過馬路都盡量不用手機,但若真的忘了擡頭,地面上的標志有助提醒他。
行人楊勳凱(23歲,警察)則建議把標志放大,並在周圍安裝閃爍的燈,以引起“低頭族”的注意。
專家不建議爲標志裝燈
不過,受訪專家認爲目前的標志足以起到作用。交通工程顧問戈彼納·梅農(Gopinath Menon)指出,行人走路速度慢,不像開車的司機那樣需要很大的標志才能看清。
他說:“我也不覺得有必要裝燈,這會需要額外的維修費和電源,貼上標志相較下更便宜。”
烏節路和武吉士的行人過道兩年前開始在地面安裝長形LED熒光燈,燈光會依據行人交通燈信號變色,要轉紅燈前也會閃爍,但一個行人過道的裝置費就要1萬元至1萬3000元。
洪鼎基:標志反饋正面 居民盼在更多路口張貼
新加坡公路安全理事會主席鄭桠光也認爲裝燈太貴。他說,一般公衆都知道過馬路不該看手機,在地面貼標志已能發揮提醒作用。
“每個人只有一條命,若選擇铤而走險,家人就會受苦。政府和社會只能做那麽多來確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最終每個人還是得爲自己的行爲負責。”
負責靜山—實裏達區基層事務的宏茂橋集選區議員洪鼎基告訴《聯合早報》,大部分公衆對“擡頭看”標志反饋正面,有居民還希望能在更多路口張貼。洪鼎基已向當局要求擴展此計劃,目前正等待回複。
對于有居民反饋,行人低頭過馬路惡習未見改善,洪鼎基說:“只靠標志肯定不夠,也要通過媒體報道和家人,提醒低頭族不要看手機過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