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電動踏板車即日起不得在所有人行道上使用,兩名遭電動踏板車撞死或撞傷者的家屬認爲,新禁令實施後情況是否會改善,還須觀察一段時間才能知道效果。
今年9月21日晚上11時,一輛電動踏板車在勿洛北第3街第539座組屋前,撞上騎著腳踏車的王美英(65歲)。王美英傷重送院,五天後去世。
針對禁止電板車在所有人行道使用,王美英的弟弟王先生(53歲)昨天接受《聯合早報》電訪時說:“本來就應該這麽做的。”
他指出,至今仍會在巴士站、人行道等地方碰上魯莽的電板車騎士,而行人反倒得讓路走上草坪。禁止電板車在行人道使用固然好,但騎士是否會安分遵守則是問題的關鍵。
痛失姐姐的王先生坦言,姐姐因被電板車騎士撞上喪命,無論做出什麽調整對他來說都是不足夠的。他說:“最好是完全禁止使用電板車”。
另外,10月6日晚上8時30分左右,住在文禮通道第191座組屋底層單位的三歲女童,在走廊外被一輛沖過來的電板車壓傷。母親西蒂(42歲,家庭主婦)昨日受訪時說女兒至今仍不敢再到走廊上玩。
對于禁止電板車在所有人行道使用是否能改善問題,她認爲這還有待觀察。她解釋,西海岸市鎮理事會早前就已張貼告示,禁止電板車在組屋底層或公共走廊上使用,但女兒還是被撞傷。
至于是否應全面禁止電板車的使用,西蒂說:“有些人靠電板車代步送貨、送餐,是他們養家糊口的工具,我也不希望他們丟了飯碗。只要能好好使用,沒有必要全面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