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阿窿跑腿被指點燃煤油罐丟進住家,導致火勢延燒至客廳牆壁,屋外的鞋架也被縱火,警方在接獲投報的兩小時內將嫌犯逮捕歸案。
事故發生在前天(4日)下午約3時,位于裕廊西61街第634座組屋的一個單位。
警方昨天發出文告,指裕廊警署警員通過實地調查及調閱電眼畫面,在案發後兩小時內逮捕一名涉嫌縱火騷擾的27歲男子。嫌犯將于今天被控上法庭。
根據2010年修訂的放貸人法令,大耳窿騷擾罪名一旦成立,初犯者可被判罰款5000元至5萬元,坐牢長達五年以及鞭打多達六下。
《聯合早報》記者昨天走訪事發單位,女屋主洪太太(33歲,家庭主婦)受訪時說,事發時她和前來探訪的弟弟在廚房聊天,生病請了假的丈夫則在房間睡覺。
“忽然,我聽見客廳傳來鐵罐滾動的聲音,然後“砰”的一聲砸在牆上,我跑出來查看發現牆邊竟然著火了。”
洪太太繪述,被丟進家中的是一個煤油罐,罐子滾落之處都燒了起來,沿著客廳一直延燒到牆邊。
正當他們准備逃出單位時,卻發現放在外面的鞋架也已經燃起大火,火勢迅速蔓延到天花板。
洪太太嚇得回到客廳,趕緊撥電給民防部隊求救,她的丈夫和弟弟則奮力滅火,所幸火勢很快就被撲滅。“被燒掉的鞋架上面放了20多雙鞋子,我們預估損失超過兩三千元。”
嫌犯幹案後回返現場自稱保險經紀偷拍照
洪太太說,火勢撲滅約五分鍾後,一名自稱“保險經紀”的男子上前推銷保險,被拒絕後還偷拍現場照。之後警方調閱電眼畫面,證實該男子就是縱火嫌犯。
屋主洪先生(34歲,工程主管)告訴記者,他們一家才搬來四五個月,自己未曾借阿窿,也沒與任何人有過節,不知爲何會成爲被騷擾的對象。
居住隔壁單位多年的阿西雅(65歲,家庭主婦)說,事發單位的前屋主家庭和諧,從來沒見過有人來騷擾或鬧事,這是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