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更多社區夥伴合作,政府過去兩年顯著擴大對無家可歸者的援助,並計劃下來增建多一個過渡庇護所,讓無法申請住組屋的人有暫時的避風港,不至于露宿街頭。
這意味著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資助的過渡庇護所將增至四家。該政府部門管制和執照司高級司長李金華昨天在由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舉辦的對話會上,透露政府的計劃,並表示詳情待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李智陞下來宣布。
針對此次學者對流浪街頭者進行全國統計後,建議廢除單身者聯合住房計劃(Joint Singles Scheme,簡稱JSS),李金華回應說,要真正解決街頭露宿的問題,不是給流浪漢一個組屋單位這麽簡單。
他認爲,取消JSS要兩名單身者共住一個單位的規定,不一定能馬上滿足該群體的住房需求,政府現階段在探索不同的庇護模式,爲露宿街頭者提供選擇。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過去兩年采取不同做法,由社區夥伴如志願福利團體的義工先接觸街頭流浪者,政府再介入提供針對性的援助。李金華說:“這次的全國統計顯示,街頭流浪者中每10人有六人不曾尋求援助,這比率很高。這也證明我們主動去接觸他們是必要的。”
建屋發展局發言人在答複詢問時解釋保留JSS的原因,即政府希望能在有限資源下,幫助更多有需要的單身者。“由于房租是兩名租戶各付一半,這意味每名租戶得付的租金可較低。”
建屋局也可在特定情況下,如考慮住戶健康情況,而決定允許一人住一個單位。目前約5萬個租賃組屋住戶中,約1萬1700個在JSS之下租住,占總數的23%。
針對學者批評貧困人士法令過時,呼籲政府檢討,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言人則解釋,政府人員一般不會馬上強行帶走無家可歸者,而是先提供其他援助,援引貧困人士法令只是最後選擇,只有當露宿街頭者的安全受到威脅,或沒有能力照顧自己時,才會要求他們住進庇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