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婦女憲章明年上半年生效前,房地産代理理事會將公布與內政部合作制定的指導原則,讓房屋經紀在協調出租交易時進行必要檢查,並保存這類檢查記錄。
內政部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無論是出租房産給外國或本地租戶,房屋經紀日後須遵守內政部同房地産代理理事會(CEA)合作制定的指導原則,當中包括必要的檢查事項,檢查記錄也須保存起來。
答複中提到,屋主和經紀可自行決定以最適當方式,記錄已采取的“合理的謹慎”措施(reasonable diligence)。
例如,在租約上或以其他形式注明與租客見面確認身份的時間和日期。若是通過代理人與租客面談,代理人發送給屋主的電郵或短信可充作額外的記錄。
除了在簽下租約前與租客面對面核查身份,屋主和房屋經紀也應該了解租客的基本背景資料,以及租客是自住或會讓其他人使用房子。
修訂後的婦女憲章生效前,即明年上半年,理事會將向業界發出執業通告(Practice Circular)。
理事會也正在探討更新房屋經紀的租房檢查清單與租約範本,以納入記錄檢查的各個建議步驟,以期協助房屋經紀和自行交易的屋主。
2015年至2018年,每10名因從事網絡賣淫被捕的外籍女子中,就有七人在住宅區提供性服務。
根據新條例,住房一旦被發現用以進行賣淫活動,屋主及二房東須證明自己在簽訂租約時並不知情,而且即便已采取“合理的謹慎態度”,例如與租戶面談,仍無法察覺房屋會被用來提供賣淫服務。
內政部透露,警方去年采取行動對付六名房産被發現用來賣淫的屋主。
另外,警方也已把數起違例或疏忽的房産經紀案件轉介給房地産代理理事會。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名房屋經紀代替客戶出租房屋時沒有妥當確認租客身份,單位過後被用來進行賣淫活動。該名經紀事後遭理事會的紀律委員會罰款2500元,吊銷執照六個月。
房地産公司泛歐置業總裁王德宏指出,如果屋主在新加坡,他們應該肩負出租後檢查單位的責任。
他擔心,屋主如果有意委托房屋經紀定期檢查租戶,或會導致房屋經紀承擔不必要的責任,而房屋經紀如果願意提供這項服務,應否征收費用。
此外,目前也沒有有關突擊檢查頻率等方面的明確信息,王德宏因此希望房地産代理理事會在制定指導原則時,能對這些事項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