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莉瑪總統新委任一名高庭法官以及一名最高法院司法委員,兩人將于明年1月3日就任。
屆時,包括大法官和四名上訴庭法官在內,最高法院共有24名法官、四名司法委員、四名高級法官和18名國際法官。司法委員和高庭法官有同等權力,但法官是常任,司法委員則有特定任期。
總理公署昨天發文告說,總統哈莉瑪聽取李顯龍總理的建議,做出這兩項任命。
受委高庭法官的是現任高庭司法委員洪承利(62歲)。
1984加入法律服務的洪承利,今年4月被委任爲司法委員,他也曾出任最高法院主簿以及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局長,並于1984年至1997年,在當時的初級法院出任推事及地方法官。
Resource Law律師事務所董事經理莫罕(Mohan Subbaraman,51歲)則受委最高法院司法委員,任期兩年。
莫罕1993年取得執業律師資格,是海事、船運和國際貿易爭端專家。他也是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仲裁員以及新加坡仲裁員學院的研究員(fellow)。
莫罕今年也獲得新加坡法律協會海商法高級認證(Senior Accredited Specialist),是首批在這個領域得到認證的其中一名專家。
根據總理公署文告,兩人的宣誓儀式將于明年1月3日,在總統府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