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人行道頂蓋上騎電動踏板車的青年,因行爲魯莽昨天被警方逮捕。
一段時長28秒的視頻前天在社交媒體傳開來,視頻清楚拍到一名男子將電板車騎上人行道的頂蓋上,若無其事地騎了至少40米。
警方昨天發文告說,前天接獲通報指有人在人行道的頂蓋上騎電板車。警方初步調查發現,這起事件于前天發生,地點是隆邦路一帶。
宏茂橋警署警員調閱閉路電視錄像並進行現場調查後,確認了一名19歲青年的身份,並在同一天將他逮捕歸案。案件還在調查中。
根據刑事法典224章336(a)節,如果魯莽行爲危害他人性命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6個月,罰款2500元,或兩者兼施。
因爲意外頻發,政府本月初宣布禁止電板車在人行道騎行,以確保公衆安全。
自從政府實施這項措施後,電板車騎士挑戰“灰色地帶”的事件頻頻出現。其中,有騎士明知在人行道、公路或草地騎行都會被罰款,便故意騎在狹窄路堤上,在視頻中還振振有詞,引來網民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