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理工學院前獎學金得主涉嫌在校園廁所偷拍同學如廁,昨天承認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狀。法官要求控方提交緩刑監視報告,案展12月24日下判。
現年18歲的永福(Brandon Mandolang Yong Fu)承認在南洋理工學院的男廁內,用手機偷拍正在上廁所的同校同學。
根據案情,今年5月2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受害者在校內廁所如廁。間中,他擡頭看見一台手機的攝像頭對著他。偷拍者知道被發現,立即把手機收回。
受害者在廁所外等待,原本打算與偷拍者對質,但等了15分鍾都不見任何人走出來。他因急著趕下一堂課只好放棄,並于當晚9時15分到後港鄰裏警局報案。
案情揭露,被告在受害者進廁所前已進入男廁小解。他突然想自慰,開始從手機內翻閱色情資料。當受害者進入被告隔壁的隔間如廁時,被告決定拿起手機偷拍。他用手機前鏡捕捉畫面,拍了約兩分鍾後,他看到受害者擡頭看鏡頭,立即把手機收回。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在求情時提到自己因這起事件失去了南洋理工學院給予的獎學金,也被校方停學一個學期。他說,如今得打工存錢繳付學費,對于自己的行爲感到非常懊悔。
被告在庭上向家人、朋友和受害者道歉,說這將會是他唯一一次觸犯法律,目前也在接受校方輔導員的輔導。
南洋理工學院回複本報詢問說,被告早前已被令停學,校方也取消了他的獎學金。另外,被告在課外活動社團中擔任的職位也已被革除。發言人說,被告仍是南洋理工學院學生,基于案件下個月將判刑,校方不便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