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男教師兩年來非禮七名中學男生,其中一回載送14歲男生回家時,在車上非禮男生私處後還稱只是“玩玩而已”,囑咐男生別跟其他老師說。
這名教師面對九項控狀,指他在2015年至2017年8月之間,多次在校園裏非禮七名年齡介于14歲至15歲的少年。控方以其中三項非禮罪名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告昨早認罪。
教育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被告自2017年9月14日起已被停職。發言人也強調,對于品行不達標的教員,教育部會毫不猶豫采取處分,甚至會解雇他們。法庭下判後,教育部將對被告采取紀律處分。
案發時,被告在一所北部中學擔任體育和數學教師,他同時也是全國學生軍團(National Cadet Corps)的負責教師。七名受害者都是全國學生軍團的學生。
爲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控狀,被告的非禮行爲包括抓學生的乳頭、拍打學生的臀部以及非禮學生私處,兩名受害者遭被告非禮兩次。被告其中兩次得逞後還囑咐學生要保密。
2015年,一次放學後,被告載送一名14歲受害者回家,途中,被告突然詢問對方是否有看色情片,受害者當下被嚇愣。不等受害人回答,被告向對方做了自慰的手勢,受害人這時表示自己不看色情片。
抵達受害人家樓下時,被告突然把手伸入受害人褲子裏撫摸他的下體,受害人被此舉嚇壞。被告這時對受害人說:“玩玩而已,別跟其他老師說。”
2016年,被告懲罰幾名沒出席課外活動的學生,要求他們清理健身房。案發時,被告突然從背後緊抱一名14歲學生。學生使命掙脫時,被告一只手扯開學生的褲子和內褲,另一只手非禮男生私處。被告事後對在場學生說:“別讓這裏發生的事外傳。”
主控官形容,被告兩次堵住學生的嘴,阻止他們告發非禮的行爲形同妨礙調查,是加重刑罰的考量。主控官指,被告對受害人說“只是玩玩”,表示他企圖讓學生覺得自己只是在胡鬧,並非有心侵犯。被告爲人師表,竟背叛學生對他的信任,也是加重刑法因素。
控方要求重罰被告 監禁26個月及鞭刑三下
主控官也說,若非校長于2017年得知學生被非禮後報案,難保被告不會繼續幹案。他因此促請法官重罰被告監禁26個月以及鞭刑三下。
律師求情時呈上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指被告與人交往時,不知道如何保持距離,因此才犯案。被告事後接受輔導,才了解自己的行爲有失妥當。律師也指出,被告要學生別告發他的行爲,或出于害怕案件被揭發。她說,被告雖應該被重罰,但參考之前的案例,她認爲控方所提出的刑罰過重。
法官案展至本月1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