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大叔“好心”送爛醉年輕女子回家,把她扶上德士卻嘗試帶她到兩家酒店。他事後被控非禮和擄拐,日前擄拐罪名成立,昨天被判坐牢八個月。
現年52歲的被告桑蘇除了面對一項擄拐罪名,還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在2016年5月15日淩晨1時18分左右,擄拐一名23歲女子,逼她上了一輛德士,並且在途中及東部一帶的組屋區下車後非禮她。
被告對這三項罪名都不認罪,法官在上個月29日裁定他兩項非禮罪不成立,但擄拐罪成。
法官在上個月29日宣判時指出,被告趁女子的男性友人暫時離開她身邊時,偷偷將她抱進德士,明顯意圖不軌,並且曾叫司機將德士開到兩家酒店,因此的確犯下了擄拐罪名。
但是,法官認爲女子案發時已經喝得爛醉,加上供詞前後矛盾,加上開車的德士司機什麽都沒看到,因此非禮的指控證據不足,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不成立。
控方不滿被告兩項非禮罪獲判無罪,在上周三(11日)提出了上訴。
受害人看見沒到家就大喊被告才放棄
根據結案陳詞,與女子在一起的男友人發現把錢包弄丟了,看到在路邊的被告看來熱心助人,便把喝醉的女子交托他照顧,自己去找錢包。被告之後把女子拐上德士,前後把她帶去兩家酒店,但女子每見還沒到家就被要求下車而大喊大叫,被告最終把她送回家。
控辯雙方昨天回到國家法院,針對被告擄拐罪的刑罰做陳詞。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從1980年開始就進出監獄無數次,雖然沒有擄拐的前科,但是他曾犯下不少與暴力有關的罪行,不能當成初犯者。
主控官說,被告雖然沒有對女子造成肢體上的傷害,但是女子事後心靈嚴重受創,至今仍有陰影,請求法官判他坐牢八個月。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的罪行並沒有那麽嚴重,女子最終安全回家,與其他的擄拐罪犯大爲不同。
律師認爲,被告不應該被判這麽重的刑罰,懇請法官判他坐牢少過八個月。
法官下判時說,控方要求的刑罰合理,因此判被告坐牢八個月。
保釋期間還打人吸毒罪行日後再審理
被告還面對一項偷竊罪名。控方昨早向法官申請撤銷此控狀,並判他無罪。
另外,被告在審訊期間保釋在外時,涉嫌犯下另五項新的罪行。根據控狀,他今年8月6日在橋北路一帶,刮了一名女子兩巴掌。警察到場後,他除了對警員爆粗口,還將口水吐到對方臉上。
警員將他逮捕後,在他身上搜出毒品,經檢測確認他吸毒。
這五項新罪狀會在日後審理,被告日前被逮捕後不再獲保釋,還押至今,如今爲他擄拐的罪名繼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