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EGA大廈四名業主因不滿管委會的決定,發信給所有業主,建議遴選新的管委會,卻被第七屆管委會主席林明偉指信件誹謗了他。國家法院法官盧彥佐反複閱讀被指含惡意內容的信件後,裁定起訴人敗訴,因爲他無法證明答辯人惡意中傷他。
傅麗雲 報道
商業大廈的超過30家車行原獲紅色標簽,可在各自車行範圍內免費停放多達15輛車。新上任的大廈管理委員會卻指紅色標簽被濫用,決定取消這項措施,這意味著車行須爲車輛按時支付高昂的停車費。
WCEGA大廈管理委員會(Management Council,簡稱管委會)的這個決定引起不滿,四名業主代表一些業主發信給所有業主,建議遴選新的管委會,卻被第七屆管委會主席林明偉指信件誹謗了他,要四人賠償6萬5000元。
國家法院法官盧彥佐反複閱讀被指含惡意內容的信件後,裁定起訴人敗訴,因爲他無法證明答辯人惡意中傷他。
林明偉今年7月被判敗訴,且被令支付四人2萬元的訟費後,原本要上訴。
盧彥佐法官于10月發表判詞,闡述判決理由。林明偉上個月決定放棄上訴。
WCEGA大廈位于武吉巴督彎,據知有超過900個單位,工業類單位和辦公室約各占一半,車行有超過30家。
取消特權停車標簽惹爭議
2013年,第三屆管委會批准讓車行使用紅色標簽,可在各自車行範圍內停放最多15輛汽車。
2017年5月9日上任的第七屆管委會發現停車違例事件:一些車行把貼上紅色標簽的汽車停在車行範圍外、底層的普通車位和公共地方,甚至占用供新加坡民防部隊使用的保留車位。
2017年9月,管委會指紅色標簽被濫用,導致其他業主和訪客可使用的停車位減少,決定取消它。30家車行表示不滿,聘律師向分層地契局(Strata Title Board)投訴。
分層地契局尚未審理好投訴,四名業主(即本案答辯人)就代表一些包括車行的同業,在10月6日發信給所有業主,要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要管委卸任。
同月26日,擔任管委五個多月的林明偉和另三名管委致函所有業主,表明要辭去管委職位,並且不反對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根據判詞,信件對管委會如何管理大廈的作法表示關注,建議遴選一個對所有業主“立場堅定卻公平”,而且可和平解決訴訟的新管委會。
信件提及停車位不足的問題,而第七屆管委會取消紅色標簽的作法,也引起諸多不便。
它說,30家車行通過律師促請管委會考慮,卻被拒絕,結果由大廈所有業主組成的分層地契管理法人(Management Corporation Strata Title,簡稱MCST)被牽連,得爲分層地契局的投訴花了五位數的費用請律師辯護。
信件建議讓新的管委會與30家車行協商,改進停車的問題,這麽一來,大廈所有業主也不必浪費律師費,可以把錢充作更好用途,比如修理電梯。
信件也指出,在九名委員中,三人辭退職務。剩余的六人,有三名是林明偉的雇員,這四人無法很好地代表所有業主。
起訴人林明偉指信件誹謗他,等于指他濫權,處理一些事不公和違反大廈條例。四人以有限特權(qualified privilege)否認誹謗起訴人。
法官指出,他反複閱讀被起訴人指含惡意內容的信件後,裁定起訴人無法證明答辯人惡意中傷他。
他認爲,信件要表達的是管委會須有更廣泛的代表,才能更好地代表所有業主的利益。它沒诋毀管委會,更遑論誹謗起訴人。
他指出,即使信件指管委會疏忽或有人濫權,它也只是指包括起訴人在內的整個管委會,並沒單一挑出起訴人。
本案訴方代表爲譚偉正律師(Fullerton Law Chambers),辯方爲陳崇光(Lee & Lee)。(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