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即將到來,填表格如果只填“20”年,而不是完整寫出“2020”,是否隱藏陷阱?
受訪律師認爲,將“2020”簡寫成“20”固然有風險,寫上完整年份不失爲較謹慎的做法,不過竄改文件畢竟是刑事罪,國人也無須太擔心。
社交媒體近日流傳一則短信,提醒國人在邁入2020年之際,要切記在寫日期時必須完整填寫年份,例如不要將“31/01/2020”寫成“31/01/20”,因爲其他人可隨意將年份改成2000年至2019年間的任何一年。
短信寫道:“不要這麽寫,也不要接受任何以這種形式書寫日期的文件,否則這份文件就有可能失效。這個問題只會在2020年出現。”
消息傳開之後,有網民提出,若有心人要竄改支票或其他重要文件上的日期,其實將2019年簡寫成“19”同樣有風險,不過“19”可能代表的90年代畢竟相去已遠,遭人渾水摸魚的可能性不高。
資深律師陳其玉受訪時提醒說,雖然到目前爲止未有碰過類似案例,但爲了保險起見,還是盡量填寫完整年份,否則有可能因此蒙冤。
不過,竄改文件者或已抵觸刑事法典的僞造文件罪,另一名資深律師符兆明認爲,國人無須過于擔心這個問題。
他舉例說,若有人存心僞造文件,大可將文件上的金額從20元竄改成2000元,不太可能因爲貪圖竄改一個年份,而萌生僞造文件的不法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