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妙婷 報道
南洋理工學院前獎學金得主在校園廁所偷拍同學如廁,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前天被判緩刑監視15個月以及必須完成100小時的社區服務。他的父親須以5000元簽保,確保他品行良好。
被告是現年18歲的永福(Brandon Mandolang Yong Fu),他承認在南洋理工學院的男廁內,用手機偷拍正在上廁所的同校同學。
校方將給予輔導
南洋理工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被告早前被令停學,校方也取消了他的獎學金。另外,被告在課外活動社團中擔任的職位也被革除。發言人也說,校方將繼續給予被告輔導,並給予受害者所需的幫助。
本報曾報道,目前仍是南洋理工生的被告,于今年5月2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在校內廁所偷拍如廁的男同學。
調查揭露,原本在廁所內的被告突然想自慰,開始翻閱手機內的色情資料。這時,一名同學走進被告隔壁的隔間,被告便決定拿起手機偷拍。
豈料對方突然擡頭,發現手機對准他拍,而被告發現事迹敗露,立即將手機抽回。受害者走出廁所,在外等了15分鍾,一直都不見任何人出來,由于得趕著上下一堂課,只好放棄。但他當晚到後港鄰裏警局報案。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前天在父親的陪同下出庭,母親因入院無法前去。
被告在求情時提到,自己因這起事件失去了南洋理工學院給予的獎學金,也被校方停學一個學期。他說,如今得打工存錢繳付學費,對于自己的行爲深深懊悔。他在庭上向家人、朋友和受害者道歉,承諾這會是他唯一一次觸犯法律,目前也在接受校方輔導員的輔導。
他說:“希望法官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
法官下判時,語重心長地提醒被告,既然在學校表現好,成績佳,要好好珍惜這次的機會改過自新,不要再犯。(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