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救護車業者明年起須有執照才可營業,至今已有30個業者在條例生效前就確保服務水准達標,旗下救護車數量涵蓋全島超過一半。
爲協助私人業者過渡到新的監管框架,當局會爲救護人員和救護車進行初步評估,協助業者達到安全與品質標准,以獲取認證。
衛生部前年1月推出“自願認證計劃”,讓私人業者在條例生效前,提早確保救護人員核心能力與培訓要求達標,以及確保文檔、設備、藥物、急救步驟,以及傳染病控制程序到位。
衛生部也同陳愛禮護士進修學院和南洋理工學院合作,爲救護人員提供培訓課程,按要求提升技能。
醫療服務法令第二階段明年下半年生效後,私人救護車業者須有執照才可營業,執照分爲急診救護車服務和供非急診病患用的醫療交通服務兩種。業者目前無須申請執照。
衛生部說,當局也會同認證業者合作,公開常見收費範圍,讓消費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