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應出口的香煙和烈酒,卻被儲藏在未經關稅局授權的倉庫中,物流公司經理還爲此僞造文件和做出虛假聲明,稱商品都已出口到國外,結果觸犯關稅法令,被判罰款5萬2000元。
根據新加坡關稅局前天的文告,被告王淑珍(50歲)是Tania Asia物流公司和Free Trade Zone物流運輸中心經理,也是公司負責人的妻子,她1月8日在國家法院對12項控狀認罪,包括做出不正確的申報、觸犯執照條件、未將應繳稅的商品存放在持執照的貨倉和向新加坡關稅局提供虛假文件,另外41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關稅局人員是在2016年6月9日于機場物流園的貨倉檢查時發現42個應繳稅的貨盤,內容包括1萬6435條和11包香煙和2萬2094瓶烈酒。調查揭露了王淑珍在2015年兩次做出不實申報,並兩次指示下屬做出不實申報,明知香煙儲藏在貨倉內,卻謊稱香煙已出口。
按條例,應繳稅的香煙如果不是同一天出口,都必須儲存在經關稅局授權的倉庫內,由于王淑珍沒這麽做,因此也五次觸犯執照條件。
調查也顯示,王淑珍也于2013年兩度申請轉運烈酒的准證,但部分烈酒最終未出口,而是儲存在倉庫內,同樣觸犯執照條件。王淑珍也被指向關稅局提供虛假的文件來證明烈酒已被出口,包括故意僞造賬單和修改其他貨物單,並將這些文件提交至關稅局。
做出不實或不完整申報一旦罪成,可面對不超過1萬元或逃避關稅稅額的罰款、監禁12個月或兩者兼施。違反執照條件則可面對最高5000元罰款。提交假信息或假文件則可面對最高5000元罰款、不超過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關稅局說,有任何關于走私或逃避關稅行爲的情報,可通過關稅局熱線1800-233-0000、電郵或使用Customs@SG手機應用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