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是繳交房地産稅的期限。單在去年,共有5743個房地産業主因屢勸不聽,以致國內稅務局得委任第三方代理代繳房地産稅,甚至要拍賣房地産以起回欠稅。
不顧當局一再提醒,屋主拖欠房地産稅兩年不還,結果屋主欠稅得由租戶代繳。租戶被指示將部分租金上繳國內稅務局,用以抵償屋主的欠稅。
據稅務局透露,當局已多次提醒這名屋主,但對方都不搭理,也未聯系當局要求分期付款。最後,稅務局去年通過其租戶起回2190元。這包括兩年的房地産稅,以及罰金。
第三方代理包括銀行和雇主
每年1月31日是繳交房地産稅的期限。盡管多數屋主都准時交稅,但仍有小部分人一拖再拖。單在去年,就有5743個房地産業主因屢勸不聽,以致國內稅務局得委任第三方代理代繳房地産稅。
除了租戶,稅務局也可以委任銀行和雇主爲代理,指示他們從欠稅者的銀行戶頭和薪水中扣除所欠稅額,上繳稅務局。
在最極端的情況中,稅務局甚至有權拍賣房地産以起回欠稅。
稅務局稅務執法署追稅與呈報追查處處長邱康玲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稅收是用以維系公共服務的共用資源,每個人都有責任承擔合理的稅負,不繳稅將形成社會不公。”
爲方便國人繳稅,稅務局不斷改進稅單呈現方式和付款程序。例如今年,稅務局就推出了互動房地産稅單(簡稱i-Bill),通過互動平台爲納稅人提供個性化稅單,並讓納稅人直接申請財路(GIRO)繳稅。i-Bill還能連接到網上銀行和AXS手機應用,並自動在AXS應用上填妥繳稅識別號和稅額。
多項措施加上執法工作,已助提高房地産稅的准時繳付率。稅務局的數據顯示,准時繳付的房地産稅占比已從2014財年的93.5%增加至2018財年的94.9%。
其中,多達九成收到電子稅單的屋主選擇使用電子付費。當中,一半的人通過財路繳稅。以現金或支票繳稅的人去年則同比減少了29%。
隨著更多人准時繳稅,當局寄出的遲繳通知信過去五年也相應減少近兩成,從2015年的8萬7210封,減至去年的7萬零620封。遲繳通知信除了列出欠稅金額,也會通知納稅人繳付相當于欠稅金額5%的罰款。
稅務局指出,對于首次欠稅者,稅務局通常會接受陳情,待他們繳清欠款時,免除罰款。但如果一再拖欠,當局必定嚴格執法。
如果因失業、業務欠佳或需承擔醫藥費等突發狀況而經濟拮據,稅務局可協助安排讓納稅人分期付款,緩解困境。有需要者,可以到稅務局尋求客服協助,也可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
邱康玲說:“我們勸請納稅人不要不理會稅務局的繳稅提醒。如果面對經濟困難,應盡早聯系我們商討一個合適的付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