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州天後宮及義山”在答辯書中駁斥新加坡海南會館會長潘家海的多項指責,否認公司的管理讓人失去信心。它表明多數會員都支持瓊州天後宮主席符永平和董事會,也反對清盤,要高庭撤銷潘家海的申請。
新加坡海南會館會長潘家海援引“瓊州天後宮及義山”章程,指以符永平爲首的天後宮若清盤,其資産應轉移給一些具有慈善使命的組織管理,而這個組織就是海南會館,但瓊州天後宮及義山極力否認,指它“絕不會”是海南會館。
就“瓊州天後宮及義山”(以下簡稱公司)清盤事宜,新加坡海南會館和瓊州天後宮兩派人馬料今年下半年到高庭“戰地”展開激烈鬥爭。
同時爲天後宮董事的潘家海(62歲)以公司“會員和貢獻者”的名義,申請將公司清盤,還特別向高庭申請,要高庭下令瓊州天後宮主席符永平(67歲)個人承擔公司的訟費。
不過,公司在答辯書中駁斥潘家海的多項指責,否認公司的管理讓人失去信心。它表明多數會員都支持符永平和董事會,也反對清盤,要高庭撤銷潘家海的申請。
海南會館與瓊州天後宮有深厚曆史淵源。作爲廟宇的天後宮創立于1853年,瓊州會館創立于1857年,1890年注冊爲社團,1994年改名爲海南會館。
“瓊州天後宮及義山”是1964注冊成立的公司,擁有美芝路47號的瓊州大廈、沈氏大道第106、108、110和112號的店屋,以及位于羅弄安拔士第21號的海南工業大廈,資産超過4000萬元。
潘家海的申請重點涉及2007年趙錫燊(現爲高級法官)等三人當年爲海南會館和天後宮作出的一份調解協議。
潘家海指天後宮是爲海南社群管理資産
他指該協議被時任海南會館主席符永平接受,內容包括天後宮是爲海南社群管理資産;它是海南會館的財務部門,有義務撥款給會館的各個項目等。如今天後宮卻沒履行協議,無法根據章程來進行選舉,所以已沒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理當清盤。
但公司的答辯書指協議裏有關天後宮撥款的建議,顯示海南會館並非可毫無條件地接受公司的任何或所有撥款。
它說,公司的資産還包括支持公司特定使命的捐款,而這些捐款不是只用來支持海南會館。公司一旦清盤,將影響對樂善居老人院的資助和其運作,因海南會館的宗旨“不夠廣泛到還包含對樂善居的資助”。
《聯合早報》取得的訴狀和答辯書顯示,訴辯雙方已打起筆墨官司,文字充斥勢如水火的火藥味。訴方將針對答辯書提呈答複,期限是2月6日。
申請人潘家海要求清盤的理由包括:公司已失去存在的意義;有合理理由說明公司的管理已讓人失去信心;以符永平爲首的12名董事欠缺責任感,沒照顧到會員利益;將公司清盤,再把資産轉給海南會館是對海南社群的最大利益等。
答辯書駁斥潘家海 要符永平單獨承擔訟費
訴狀指2012年的選舉前後,符永平是以“自我、唯一董事”的方式管理公司,行爲不合理且“另有目的”或“具損害目的”,爲的是保住主席身份,犧牲掉公司會員的利益。
答辯書駁斥潘家海要符永平單獨承擔訟費的申請,指公司是由董事部而非符永平單獨管理,並指符永平無意永久擔任主席一職。
答辯書說,去年6月,公司就雙方在2015年同意的庭令(consent order),向高庭申請撤銷該庭令,爲的是讓公司可以更新領導層。
該庭令涉及2012年5月董事會選舉官司,雙方在2015年和解,當時由高庭發出。
潘家海在申請清盤時,也指以符永平爲首的團隊違反公司法,包括從2013年起沒召開常年大會和提交年報,2011年起沒提呈常年財務報告給會計與企業管制局等。
代表潘家海的是許廷芳律師(Eversheds Harry Elias律師事務所),符永平則由陳錦海律師(TSMP Law Corporation)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