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長婦女患直腸癌須動手術,普通外科醫生在治療過程中配藥過量,手術後也沒把病況惡化的婦女轉至加護病房,導致她錯過及時接受救治的機會,四天後逝世。
犯下嚴重疏忽行爲的符致文(譯音,洋名Edward Foo)醫生因違反專業操守,被令吊銷行醫執照九個月。
符致文原本面對三項違反醫藥注冊法令的控狀,但三司特別庭上周五撤銷其中一項,原本吊牌一年的處分改成吊牌九個月。
擁有37年行醫經驗的符致文曾在2013年爲一名44歲婦女動抽脂手術時釀意外,媒體當時廣泛報道那起事件。這次涉及紀律檢舉的醫療事故則發生在2012年1月底至2月初,病患是一名年齡超過55歲的年長婦女。
根據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發布的紀律審裁庭裁決,符致文在2012年1月18日首次爲女病患看診,經幾項檢查後,確診她患有直腸癌,並在同月26日定下手術方案。
女病患在同月30日入院,准備隔天動手術。入院首天,在符致文的指示下,她在不到兩小時內服用了兩次Oral Fleet藥物,每次爲45毫升,以清除大腸裏的糞便,結果她當晚出現腹瀉症狀。隔天,女病患第三次服用同樣藥物後,開始感到胸腔疼痛。
紀律審裁庭指出,符致文要求女病患服用的Oral Fleet藥物分量過多,標准建議用量應該是兩次用藥,每次爲45毫升和相隔10至12個小時。而且,衛生科學局曾在2009年提醒醫生們注意慎用該藥物。審裁庭認爲,因配藥過多和不當,符致文導致女病患面對嚴重和可能危害性命的後果,這個嚴重疏忽的行爲違反專業操守。
女病患在1月31日動手術,手術結束後回到普通病房。她在手術後第三天發高燒,並且出現呼吸困難、心動過速等低血壓休克症狀。女病患的病況急速惡化,至少五名護士建議把她轉到加護病房,但符致文卻因爲病人的經濟處境而沒有這麽做。
女病患在2月4日淩晨,即動手術後的第四天逝世,死因是急性化膿性心包炎和心肌炎。審裁庭接受數名專家證人的看法,即如果女病患在2月3日早上被轉到加護病房,及時接受所須治療,她存活的概率會更高。
針對用藥過量和手術後沒有妥善照顧女病患這兩項控狀,符致文原本應被吊牌長達18個月。不過,考慮到這起紀律檢舉案的審理拖延了好幾年,對符致文造成一定程度的焦慮與壓力,審裁庭決定把刑罰減半,減至吊牌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