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面對遺棄12歲以下兒童的罪名,控狀指她在1月7日早上6時15分左右,從住家將孩子丟入垃圾槽。
勿洛北上個月發生的組屋垃圾槽棄嬰案,警方已逮捕一名疑是棄嬰生母的26歲女子,昨天將她控上法庭。
被告面對遺棄12歲以下兒童的罪名,控狀指她在1月7日早上6時15分左右,從住家將孩子丟入垃圾槽。
這起案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根據有關的法律條文,任何遺棄12歲以下兒童的父母,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長七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一名清潔工1月7日清晨在勿洛北3街第534組屋底層清理垃圾時,聽到垃圾槽傳來嬰兒的啼哭聲,翻找後發現哭聲是從一個打了結的白色塑料袋中傳出,查看之下裏面竟裝著一個赤裸的男嬰,身上有血迹還連著臍帶,立刻報警處理。
警方昨天發表文告說,查案人員案發後通過電眼畫面鎖定被告身份,並于本月13日將她逮捕。警方目前仍在調查男嬰父親的身份。
昨天戴著口罩出庭的被告體形偏胖,個子不高,面控聽控狀內容時也沒太大反應。庭上揭露,她在將孩子丟入垃圾槽後,若無其事地繼續睡覺。
在警方的調查過程中,被告曾萌生輕生念頭,精神狀況不好。有鑒于此,控方要求把被告還押心理衛生學院進行精神評估,案件展期至本月28日過堂。
本報記者昨天走訪被告住家,一名男子應門後拒絕接受訪問,並連連表示無可奉告。
一名不願具名的男鄰居(50來歲)則稱,四天前曾在附近的快餐店碰到被告。鄰居說,被告當時看起來神情委頓,排隊時若有所思,不知道在想什麽。
鄰居也說,由于女被告身形較爲豐韻,大家沒發現她懷孕:“她和父母和弟弟同住,我沒看過有其他男子上門,也沒看過她跟誰交往。”
棄嬰遭人從從住家丟入垃圾槽,但由于各種巧合,僥幸得以生還。當時垃圾槽內的垃圾未清理,一袋袋的垃圾減緩男嬰跌下的撞擊力,而且他躺在垃圾槽裏那段時間,無人丟棄大件物品。
另外,嬰兒微弱的哭聲被清潔工人聽見也是萬幸,否則男嬰一旦與其他垃圾一起被倒入垃圾車,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