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不便或因病亟需使用電梯出入者,如果所住組屋樓層沒有電梯,將可獲政府撥給高達3萬元津貼,協助購買新組屋或轉售組屋。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昨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國家發展部開支預算時指出,目前全國仍有約150座組屋無法翻新電梯。
即日起,這些組屋的受影響居民若亟需直接使用電梯出入,可利用建屋發展局提供的多達3萬元電梯服務安居津貼(Lift access Housing Grant,簡稱LHG),在其他有電梯服務的地點購買新組屋或轉售組屋。符合條件的居民購買組屋時仍可獲得其他現有津貼。
政府于2001年推出電梯翻新計劃時,全國有超過5300座組屋無法每層樓都設有電梯。建屋局多年來積極推動創新技術方案,例如采用無機房電梯(machine room-less lift)和適用于低樓層組屋的小型電梯(home lift)等,讓原本無法直接享有電梯便利的居民也能受惠。
目前,絕大部分組屋都已完成電梯翻新,僅約150座組屋因費用或技術和場地限制而無法加入計劃。
黃循財指出,一些翻新工程的成本甚至可達每戶家庭逾20萬元,足以購買另一間組屋,當局將繼續探討采用新的技術方案降低成本。
他也說,須緊急另覓住處的居民可購買轉售組屋,如有的話也可考慮附近的剩余組屋。至于現有單位的出售,屋主應自行與經紀商討賣屋事宜,若有困難也可向建屋局求助。